【KRT记者王希雨报道】在终审法院要求下,政府提出《2014年婚姻(修订)条例草案》,让变性人有婚姻权。同样有反对同性婚姻立场的两个组织,对是否支持是次修订版本,却有相反的意见。
明光社忧虑立法会议员和平机会主席周一岳提出的“降低更改性别门槛”获得接纳,令“跨性别人士”也能合法结婚,于是发起联署行动。明光社在联署声明上表示,虽然不同意终审法院对婚姻制度作出的裁决,但基于尊重法治原则,接受最低限度的修改,因此支持今次的《条例草案》。但同样反对同性婚姻的“性倾向条例家校关注组”,却反对仓猝通过《条例草案》,认为政府应该先作广泛咨询,才按民意进行修订。
“家校关注组”在回应明光社声明的文章中表示,“若按照现时政府的方案修法, 有可能导致司法复核,再使同性婚姻全面合法,甚至是同性伴侣合法领养,这一点明光社一直没有正面回应。”
“家校关注组”反对仓猝通过《条例草案》,认为未考虑修法后可能出现“同性婚姻”甚至是“同性领养”的情况,因此促请政府必须向市民先作广泛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