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建议修法 允许变性人结婚

 

【KRT】终审法院去年裁定变性人W享有婚姻权,并要求政府一年内修订《婚姻条例》,让变性人能进行婚姻登记。W完成变性手术后,也改变了身份证上的性别,但婚姻登记官以出生纸上的性别为依据,拒绝为W办理登记。保安局于1月9日向立法会建议修法,允许完成变性手术的变性人,可用身份证上的性别结婚。

保安局同时表示,终审法院的判决无意处理同性婚姻问题,因此修订不影响一男一女的婚姻基础。维护家庭基金对保安局明确指出政府立场表示欢迎,并认为修订已足够反映执行法院的命令,让完成变性手术的变性人可在本港结婚。该基金促请政府必须确保现时香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家庭制度不被动摇,因此须要小心处理快将成立的跨部门小组的咨询工作,因为变性人士的婚姻,特别是已变性人士原有夫妇婚姻关系的安排及处理,始终涉及社会整体的婚姻制度,亦有机会触及到同性婚姻的法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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