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新宪法将进行公投 教会领袖寄予盼望

 

据CBN报道,埃及草拟中的新宪法较少偏重伊斯兰教,并给予埃及高等法院而非伊斯兰教法释法的权力。埃及新教教会主席指出,在此法之下,基督徒将享有信仰及行动的自由,并且在埃及历史上,将首次有兴建教会的权利。

巴拿巴基金会国际总裁Patrick Sookhdeo称,这份瞩目的埃及新宪法拟稿,脱离以往的伊斯兰主义者发起之法规,给予基督徒显著权利。50人委员会在今年9月被委任,重新检视具争议性的2012宪法,那是由前总统穆尔西及其伊斯兰主义盟友不理会基督徒的反对而通过,是基于极端的“伊斯兰教法”,危害基本的人权及自由。

今次新草拟即使仍保留2号文件,说明伊斯兰教是立法的“原则”,但这句话自70年代一直出现在埃及宪法中,并不代表执行“伊斯兰教法”。新法禁止以宗教为基础的政治活动及政党组成,有效禁制穆斯林兄弟会,以及极端保守的萨拉菲党参政。

更大的改变是,新草拟定明信仰自由是“绝对的”,而非原有的“被保存”。无论是伊斯兰教、基督教、犹太教的信众,都享有实践宗教、兴建崇拜地点的自由。过去在埃及,基督徒要建立及重修教会,需要经过持久而没有果效的程序,鲜有获得总统批准,令基督徒聚会地方严重不足。

新宪法并非完美,其中有条例被批评保留太多权力给过渡期的政府,但这比穆尔西的伊斯兰主义教法,已是极大进步,能给予一直被针对的基督徒新希望。草拟将于12月或2014年1月,让公众作出公投。

(2013年12月,陈淑安综合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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