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道会发表反对启动“性倾向歧视条例”咨询的立场

 

【特约记者陶贝儿报道】宣道会香港区联会执委会于其8月的《宣道牧函》,发表〈对同性恋平权运动的立场与“性倾向歧视条例”咨询的立场〉。该文重申圣经反对同性之间的性行为,但无论与教内、教外的人相处时,他们都遵循“恨恶罪,却爱罪人”的原则。

该会在文中表示反对“性倾向歧视条例”的订立和在现阶段进行咨询。对于有批评指反对咨询就是“霸道”,该会表示不会原则性地反对民意咨询,但忧虑现今香港社会能否“平和且理性地”讨论跟同性恋平权运动相关的公众伦理议题;据过往经验,民意咨询的调查问卷大都有默认立场,题目诱导民意朝向所默认的结果。因此,假如在现阶段启动立法咨询,多数人的声音未必会被聆听。该会认为现阶段不启动咨询,不等于禁制讨论有关条例的言论自由,因为民间的讨论根本“禁无可禁”。

外界批评教会只选择回应同性恋平权运动,而没有为其他更重要的议题发声,该会在文中对此作出回应指,有许多基督徒和基督徒群体一直有在不同的社会议题上表达立场,各有不同政见,因此社会评论和参与应由个人和自组的群体来肩负,教会却不应发表太多政治与社会议题的评论,以免破坏合一。而在云云社会议题中,教会选择对同性恋平权运动发声,因关涉到圣经真理原则,这应该是“笃信圣经的信徒群体”能达成共识的。向公众社会讲述圣经的立场时,并不是将原本只适用于少数人的伦理价值强加在其他人身上。对教外人,他们会依据一般人所接受的理性、辩证、实证研究等作为讨论的起点。

该会重申圣经禁止同性之间的性行为,但不会拒绝同性恋者参与聚会,却会以真理和爱心接待及牧养有“同性性倾向”的信徒。文中表示,“帮助有同性性倾向者,并不意味着要使他们成为异性恋者,因为圣经从不以性倾向作为界定个人身份的基础。”不论性倾向如何,所有信徒都应竭力为天国的缘故过圣洁生活。

全文涵盖圣经标准、教会牧养、对未信者的态度、对社会制度和法律的责任、对《性倾向歧视条例》的订立及咨询、为何选择在同性恋平权运动中发声等六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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