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同性婚姻法”通过后 富有同性恋商人声言要控告圣公会

 

据《每日邮报》的报道,在同性婚姻法实施前几个月的今天,英国圣公会首次因反对同性婚姻,而面临法律上的挑战。一名同志父亲Barrie声称,希望能在教堂中跟他的“丈夫”结婚,而唯一的出路就是在法庭中向教会提出诉讼。

Barlow与他的民事伴侣Tony,在1999年成为第一对在孩子的出生证明上有名的同志伴侣,因而变得知名。二人现时育有五名由代母所产的孩子。42岁的Barlow拥有一家代产公司,并将会在洛杉矶开设另一家。

Barlow自称是基督徒,并会培养孩子们成为基督徒。他表示︰“如果我是锡克教徒,我可以在锡克教堂结婚,是开放的犹太人,就可以在犹太教堂结婚,唯独是基督徒却不可以。”

英国首相卡梅伦曾承诺,教会不会被迫违反其领袖的意愿及信仰,执行同性婚礼。在上月得到皇室御准的新婚姻法之中,卡梅伦立下了四重关卡,保护反对同性婚姻的教会,假若Barlow提出诉讼,将会是提早测试他的承诺。

新法例规定,英国圣公会及威尔斯教会,为同性伴侣证婚是犯法的。另外,2010年的平等法将作出修订,确保拒绝为同性伴侣证婚的教会不会面临歧视法诉讼。

不过,在近年备受关注的案件之中,有拒绝执行民事结合典礼的会堂注册员,最终被解雇;有婚姻辅导员因不为同志伴侣提供意见,而遭受解雇;有夫妇因为不肯出租酒店房间给未婚同性伴侣,最终被判败诉。过去的讼案亦显示,某些法庭的判决,会对向基督徒提出挑战的同性恋人士较有利。

(2013年8月2日,陈淑安编译报道)

祷告︰为英国教会守望,愿立法者有敬畏神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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