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LifeSiteNews.com报道,奥巴马提出的医疗保健法案“HHS法令”即使有所修正,美国福音派联盟(NAE)也认为不能接受,指法案侵犯基督徒的宗教自由,包括并不反对避孕的基督徒。
“HHS法令”要求所有雇主,必须全资提供避孕、堕胎的药物及用品给女性雇员,不能因宗教原因拒绝守法。虽然法令在修正后,教会得到豁免,“有信仰的雇主”的定义亦有所扩阔,但仍要求自包保险的宗教团体,必须聘任第三者提供避孕服务。
美国福音派联盟主席安迪逊指,法令仍对许多有信仰的雇主没有保障。“政府不应迫使任何一名市民违背自己的良心。”
安迪逊希望法案带来的威胁得以消除。“政府一意孤行,国会又似乎不会行动,法庭有责任恢复‘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给予所有美国人宪法保护。”
60多个反对“HHS法令”的诉讼,已由数百个团体或公司,在全国各地提出。
(2013年7月9日,陈淑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