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支持联邦政府认可同性婚姻

 

近日,奥巴马政府公开表明,将支持加州民主党参议员范士丹(Dianne Feinstein),以及国会众议员纳德勒(Jerrold Nadler)提出的新议案,废除现有的《婚姻保护法》,在全国联邦政府层面上认可同性婚姻。

这个新议案名为《婚姻尊重法案》(Respect of Marriage Act),提议废除现有限制同性婚姻的《婚姻保护法》(Defense of Marriage Act,DOMA),并制定法例规定联邦政府无权拒绝认可同性婚姻的合法性,让州政府所发出的同性婚姻证书在法律上得到全国认可。

7月19日,美国白宫发表声明,指“总统奥巴马对于支持《婚姻尊重法案》感到非常自豪……这新议案坚持,联邦政府不应否定同性伴侣跟异性恋夫妇享有同样权利及法律保障……过去,总统一直呼吁立法废除现有所谓的《婚姻保护法》,这法案实际上仍然影响人们的生活,包括我们的家人、朋友和邻居。”

共和党某些保守派议员则表示,放宽和伸延传统婚姻的定义,将同性结合包括在内,恐怕将成为一夫多妻制及乱伦合法化的踏脚石。但有民主党议员反驳,他们将传统婚姻比作种族歧视,认为政府应该“鼓励人们去爱,却不是去恨”。

多年以来,同运活跃分子不断努力推翻1996年制定的《婚姻保护法》,这法案规定美国政府只会承认一男一女的结合为唯一认可的婚姻制度;奥巴马支持的《婚姻尊重法案》倘若获得通过,将为同运活跃分子多年的努力划上圆满句号。

(lifesitenews.com,2011年7月21日,Ring Low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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