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立法限制伊斯兰国家宣教活动

 

新闻网站Asiaone报道指,韩国有意立法阻止国民在海外参与当地非法活动,基督教组织认为此举将拦阻宣教工作,尤其是禁止宣教的伊斯兰国家。

韩国外交部宣布,新法例拒绝颁发护照给在国外因从事非法活动而被刑罚或驱逐出境的国民,根据犯规的严重性,触犯者将停发护照1到3年。

韩国世界宣教联合会2月上旬去信外交部,对用立法的方式来处理有关问题的决定表示遗憾。声明中说︰“有些人是因参与宗教或人权活动被驱逐出境,而有些人才是真的触犯了法律,两类人士在处理上必须有所区分。”

外交部一名官员说,新法案或政府都无意拦阻宣教工作。他说︰“自从1981年起就开始实施相关的指引,从来没有人因参与被禁止的宣教活动而拒发护照。”

自从2004年一名年轻宣教士在伊拉克被绑架且杀害之后,韩国政府一直寻求方法处理伊斯兰国家宣教活动的问题。一些基督徒不顾政府的警告,继续到被外交部认为“不安全”的国家从事宣教活动,导致2007年几十名韩国人被阿富汗人绑架,政府因而向塔利班支付巨额赎金,数目至今没被公开;去年也有两名韩国人在利比亚被囚。这个问题最近在社会上引起争论,政府某方面人士说,纳税人不应担负营救宣教士的赎金和其他有关支出。

(2011年2月16日,汪淼恩编译)

admin

发布留言

发布留言必须填写的电子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必填字段标示为 *

Next Post

马健明夫妇受教会差遣拓展神国

02/03/2011 – 26 亚达月I 5771
  【特约记者杨咏莹报道】筲箕湾浸信会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