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淫管》及《家暴》条例咨询得到初步经验

 

当局最近就《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及《家庭暴力条例》进行咨询,教会及福音机构在当中作出了积极的回应,推动基督徒关注社会的道德风向,向政府提出建设性建议,发挥了基督徒在世上作盐作光的功效。虽然成效如何仍未晓得,但在参与的过程中,委实累积了经验,也有不少值得检讨的地方。

扩大关注社会议题
很多基督徒对这两条条例表示关注,因为它们都涉及道德,我们仗义执言,责无旁贷。在道德的范畴上,我们尤其关注性道德,与我们立场对立的,大多数是主张性解放的人士及同性恋团体,以及认同他们的人。由于在其他不涉及性道德的条例的咨询工作中,教会的参与不及今次来得多及深,所以容易令人觉得我们是特别针对他们而来,无形中令对方认为我们仇视他们,处处跟他们作对。为了避免让这错觉深化下去,基督徒也应扩大关注社会的议题,在其他与性道德无关的咨询上,积极参与。

要基督徒扩大关注社会议题,就必须帮助信徒了解相关议题的来龙去脉,以及表达意见的途径。市民少参与,因为不明白有关议题的内容,以致容易人云亦云,被人误导。政府征询意见,不少基督徒不知提什么意见,只求有某些意见的领袖告诉他们该有的立场,然后不加思考就在意见书上签名表示支持。谁知政府要收集的,不是群众的签名,而是意见,所以一个意见若有十万个签名,政府也会视之为一个意见而已,而非十万个意见。因此,个别基督徒应多留心政府施政,就关注的事情向传媒或有关部门投诉或进言。

基督徒要有传媒平台
有基督徒表示曾写信给报社,却不获刊登。这反映出某些媒体已有既定立场,这不单是编辑的问题,连报刊内的专栏作家或电台的节目主持人,都偏袒某方的见解。就如上次1月10日在立法会《家庭暴力条例》的公听会上,苏颖智牧师发言后,许多报章都就他的言论作出攻讦。这反映出社会上的主要媒体都落入自由派手中,舆论受他们操纵;相对之下,基督徒缺乏向社会表达意见的平台。

本报曾倡议基督徒要办报,不是多办一份基督教报纸,而是办一份基督徒的世俗报纸,表达基督徒对世俗事情的观点。这份报纸的读者对象是社会大众,当然可以再收窄为知识份子,或普罗大众。这不是一份布道刊物,而是一份文化刊物,对当今社会的风气进行评估、批判及导引,使社会听闻公义之声,潜移默化而复归正途。

不能接受逆向歧视
传媒不只有传达信息的功能,也有塑造形象的果效。如今传媒落入自由派手中,他们和应同性恋者的言论,把他们塑造成受害者,却把基督徒妖魔化,并塑造成专横武断、加害于同性恋人士的仇恨者。因此对所有基督徒的意见和主张,一概加以否定,毋须记录备案。其实这是逆向歧视,接受这种歧视的基督徒或会说︰“不要以基督徒的身份发言,他们是不会听的。”我们当然可以用家长或专业人士的身份发言,但基督徒不是社会一份子吗?为什么基督徒的意见可被排除?若我们因早有立场而遭到排挤,试问有哪一个团体是没有默认的立场呢?政府可以对性解放人士说︰“你们早已有立场,所以你们的意见不算数”吗?教会不应接受被人否定的宿命,要起来团结一致,加大我们的声音,不怕冲突,为真理扬声。

要召开检讨会议
这次《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及《家庭暴力条例》的首轮咨询期过后,有关的基督教团体要开会议,检讨得失,凝聚力量,厘定未来策略,扩大团结面,委身香港社会作长期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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