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淫管》及《家暴》條例諮詢得到初步經驗

 

當局最近就《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及《家庭暴力條例》進行諮詢,教會及福音機構在當中作出了積極的回應,推動基督徒關注社會的道德風向,向政府提出建設性建議,發揮了基督徒在世上作鹽作光的功效。雖然成效如何仍未曉得,但在參與的過程中,委實累積了經驗,也有不少值得檢討的地方。

擴大關注社會議題
很多基督徒對這兩條條例表示關注,因為它們都涉及道德,我們仗義執言,責無旁貸。在道德的範疇上,我們尤其關注性道德,與我們立場對立的,大多數是主張性解放的人士及同性戀團體,以及認同他們的人。由於在其他不涉及性道德的條例的諮詢工作中,教會的參與不及今次來得多及深,所以容易令人覺得我們是特別針對他們而來,無形中令對方認為我們仇視他們,處處跟他們作對。為了避免讓這錯覺深化下去,基督徒也應擴大關注社會的議題,在其他與性道德無關的諮詢上,積極參與。

要基督徒擴大關注社會議題,就必須幫助信徒瞭解相關議題的來龍去脈,以及表達意見的途徑。市民少參與,因為不明白有關議題的內容,以致容易人云亦云,被人誤導。政府徵詢意見,不少基督徒不知提甚麼意見,只求有某些意見的領袖告訴他們該有的立場,然後不加思考就在意見書上簽名表示支持。誰知政府要收集的,不是群眾的簽名,而是意見,所以一個意見若有十萬個簽名,政府也會視之為一個意見而已,而非十萬個意見。因此,個別基督徒應多留心政府施政,就關注的事情向傳媒或有關部門投訴或進言。

基督徒要有傳媒平台
有基督徒表示曾寫信給報社,卻不獲刊登。這反映出某些媒體已有既定立場,這不單是編輯的問題,連報刊內的專欄作家或電台的節目主持人,都偏袒某方的見解。就如上次1月10日在立法會《家庭暴力條例》的公聽會上,蘇穎智牧師發言後,許多報章都就他的言論作出攻訐。這反映出社會上的主要媒體都落入自由派手中,輿論受他們操縱;相對之下,基督徒缺乏向社會表達意見的平台。

本報曾倡議基督徒要辦報,不是多辦一份基督教報紙,而是辦一份基督徒的世俗報紙,表達基督徒對世俗事情的觀點。這份報紙的讀者對象是社會大眾,當然可以再收窄為知識份子,或普羅大眾。這不是一份布道刊物,而是一份文化刊物,對當今社會的風氣進行評估、批判及導引,使社會聽聞公義之聲,潛移默化而復歸正途。

不能接受逆向歧視
傳媒不只有傳達信息的功能,也有塑造形象的果效。如今傳媒落入自由派手中,他們和應同性戀者的言論,把他們塑造成受害者,卻把基督徒妖魔化,並塑造成專橫武斷、加害於同性戀人士的仇恨者。因此對所有基督徒的意見和主張,一概加以否定,毋須記錄備案。其實這是逆向歧視,接受這種歧視的基督徒或會說︰「不要以基督徒的身份發言,他們是不會聽的。」我們當然可以用家長或專業人士的身份發言,但基督徒不是社會一份子嗎?為甚麼基督徒的意見可被排除?若我們因早有立場而遭到排擠,試問有哪一個團體是沒有預設的立場呢?政府可以對性解放人士說︰「你們早已有立場,所以你們的意見不算數」嗎?教會不應接受被人否定的宿命,要起來團結一致,加大我們的聲音,不怕衝突,為真理揚聲。

要召開檢討會議
這次《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及《家庭暴力條例》的首輪諮詢期過後,有關的基督教團體要開會議,檢討得失,凝聚力量,釐定未來策略,擴大團結面,委身香港社會作長期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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