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锦梁澄清︰检讨《淫管》原意为完善法例 而非废例

 

【特约记者王丽媚报道】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于1月16日晚就《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检讨举行最后一场公众论坛,副局长苏锦梁澄清,政府没有考虑废除《淫管》,现时亦没有既定立场。

苏解释说,淫管条例于21年前设立,为要保护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免受色情资讯影响。鉴于社会不断发展及改变,以及互联网的兴起,促使政府提出检讨,原意为完善条例的定义及执法方法。

但有与会者反映,过去三个多月在立法会内的咨询,被某些激进的团体主导讨论,令咨询改变了方向,不是就条例的七个范畴︰定义、审裁机制、物品评级制度、新媒体(互联网)、执法工作、刑罚、宣传及公众教育作出讨论。他建议政府延长咨询期,但苏表示四个月的咨询期已够长,不适合再延长,首轮咨询期将于1月31日届满。

有与会者对网上色情及暴力资讯的监管方法提出意见,表示现时许多双职父母每天都要外出工作,亦有许多父母不谙电脑,根本没有时间及能力保护孩子免受网上色情资讯影响,而过滤软件实际上起不了阻隔色情资讯的作用,对单以推行过滤软件作出管制的成效表示质疑及担忧,认为政府有收紧《淫管》的责任,而不是单单将责任推给家长或倚赖电脑过滤软件。亦有人表示,现时的过滤软件难发挥适当功效,认为过滤软件易做成“应过滤的不过滤,不应过滤的则过滤”的不良效果,建议政府慎重考虑过滤软件的可行性。

有家长表示,儿童接触色情资讯后,对其他儿童作出性骚扰,令受害儿童蒙受沉重的心灵伤害。有不少家长表示,现在教小朋友非常吃力,难以保护子女在街上避免接触色情资讯,因为现时可售予18岁以下人士的杂里,也有不少暴露的图片(如不少周刊只以皮肤颜色方格遮盖女星章子怡的上身赤裸照片),认为政府要对此作出管制,以及建议对屡犯《淫管》的传媒作出量刑处分,发挥阻吓效果。

对于家长的意见,苏锦梁在论坛上说︰“最近有很多市民写信给我,有一些是很感人的。有一女士写信就《淫管》向我表达意见,她说,此咨询不但是针对儿童,她谓自己也是一个受害者,因为丈夫也看色情影片,看后丈夫便当作她是影片上的主角,令她生活在痛苦及恐惧中。”他表示,现时的检讨及咨询不是理论性的,是影响民生的重要议题。

论坛上,不少与会者积极发言,大多数人士支持完善法例,加强管制网上及公众地方流通的色情资讯。约190座位的场地近乎满座,场内发言激烈,苏锦梁表示,参与公众论坛的人一次比一次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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