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对网络上载裸体资讯意见调查

 

青少年对网络上载裸体资讯意见调查
逾一成曾上载色情资讯

【本报讯】一项名为“青少年对网络上载裸体资讯意见调查”的报告显示,逾一成青少年曾经尝试上载裸照或跟性有关的资讯,而只有一半受访者知道将半裸(女性)/裸照或影片上载于网络上会触犯香港的“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

该调查由“反色情暴力资讯运动”发起,于去年12月中旬至今年1月中旬于全港多间青少年服务中心进行问卷调查。资料收集时间刚好在“艺人情欲照事件”于2008年1月27日发生之前,故此尚未足以反映该事件对青少年的影响,但是,从现在已得的数据,已可起暮鼓晨钟之效,警惕整个香港社会必须正视、教育青少年批判这种色情浪潮。

调查结果亦指出,过半受访者曾在网络上观看各类色情资讯,亦有超过一半担心网上分享裸照会令性观念愈来愈开放、助长色情泛滥风气及令发生性行为的年龄降低。

受访者认为网上分享裸照对社会风气会有的影响

网上分享裸照对社会风气的影响,%
性观念愈来愈开放,56.7%
助长色情泛滥风气,51.4%
发生性行为的年龄会愈来愈早,51.0%
青少年愈来愈早熟,45.0%
性罪行会愈来愈多,43.7%
网络上有关“性”的图片 / 影片展示会愈来愈多,43.1%
传媒愈来愈多运用性含意的标题,27.9%
衍生的勒索罪案会愈来愈多,17.7%
一对多性伴侣愈来愈被接受,17.3%
异端性行为(例如恋童癖)会愈来愈被接受,17.1%
同性恋会愈来愈被接受,10.4%
没有影响,5.6%
其他,1.3%

推行是次调查的“反色情暴力资讯运动”,成员包括明光社、教育评议会、香港小童群益会、香港社会服务联会、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香港学校训导人员协会、香港明爱社会工作服务部、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宜委员会监察传媒小组等共17个单位。

面对青少年在网上接触色情资讯之普遍性,朋辈之影响力不少,家长、老师需对青少年给予恰当辅导及指引,以开放的态度与青少年沟通,特别是教导青少年学习自重及保护自己,不可偷拍及再发放色情资讯。

“反色情暴力资讯运动”就调查结果,作出了几项建议,包括全面检视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审裁制度、执法及判罚情况,其中特别需要将网上发布色情资讯纳入考虑之范畴,以更有效保障青少年。

另外,对于公共空间之监管,“反色情暴力资讯运动”亦建议强化执法及惩治,以减少网上欺凌行为;鼓励传媒采取不偏不倚的报道手法;设立专责儿童事务机制,维护网上儿童安全;并在学校课程内加入网络使用道德及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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