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女童贞洁戒指官司败诉后发表声明

 
 
[十六岁女童吕底亚·碧芙(Lydia Playfoot)的贞洁戒指官司案报道,见本报第77及78期]

我对于今早高等法院的裁决感到失望,裁决禁止我不能带贞洁戒指上学,这戒指代表在婚姻以外无性行为,是我基督教信仰的表达。我相信苏柏史东法官(Justice Supperstone)的裁决意味着在未来日子,学校主管、雇主、政治团体及其他人会慢幔地阻止基督徒公开表达及实践信仰。

两年多前,我开始关注为数不少的青年人染上性病、怀孕及堕胎。政府的性教育计划行不通,而加诸青年人性放纵的压力却持续增加,这都拜传媒把性过度渲染所赐,还有别人对性的索望。

我是基督徒,不赞成婚前性行为。我相信我不只有权宣示基督徒对性的观点,还有权藉带上贞洁戒指,来表达我的基督教信仰,以及对神和未来丈夫的承诺,不要在婚前有性行为。

我和另外十一位米拿斯学校(Millais School)的基督徒女生在神面前决定,要许诺不要在婚前有性行为,而这许诺的信物,就是带上一个简单的银戒指,是来自“银指环”运动。对我来说,带上这个戒指是表达我的基督徒信仰和价值,都是根据圣经教导关于婚外性行为是错的,所以不是神预备给我们的最好。

学校准许穆斯林女生带头巾, 克教人带手镯,却不准我带戒指来表达我的信仰。校董会初时说为了健康和安全理由,学校要禁止贞洁戒指,却提不出证据支持带戒指会伤害别的同学或教职员。

我仍相信校方的决定违反了宗教自由权利第九条,在民主及以基督教为本的国家里阻止我用言语及行为表达信仰的权利。我会跟法律顾问商讨是否应该上诉。

最后,我要借此机会多谢我的父母、家人和朋友,他们一直支持我。也多谢各方人士,不论在贺斯咸(Horsham)本地,在全英国,以至全世界,他们写支持信给我,用祷告托住我。

我也要多谢传媒处理这新闻的公正性,如实报道,指证了基督徒失去公开表达信仰权利的另一个例子。

最后要多谢的是律师戴蒙(Paul Diamond),和基督徒律师团契的威廉斯太太(Mrs. Andrea Minichiello Williams),他们给我意见、指导和支持,带我这个十六岁的女学生走过法律及政治上的地雷阵。我也想多谢艾迪公关公司的艾迪先生(Paul Eddy),他指导我走过怎样跟传媒打交道的迷宫。

我要多谢每一位,也深感遗憾,未能说服法庭维护英国基督徒的信仰自由。作为一个基督徒,我为另一个国度而活,服侍另一个王耶稣基督,因此,我会继续为公义而活,为真理扬声。

多谢各位。

吕底亚·碧芙(Lydia Playfoot)
2007年七月十六日

(取材自www.christiantod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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