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社及香港性文化学会紧急呼吁要求就“肛交案”上诉

 

明光社及香港性文化学会就高等法院夏正民法官于上月廿四日裁定,禁止16至21岁男同性恋者性行为的《刑事罪行条例》第118条,违反基本法和人权法,紧急呼吁市民要求政府就有关判决提出上诉。

明光社及香港性文化学会认为有关裁决漠视肛交本身的高风险,以及漠视对一些16至21岁之间心志未成熟青少年的保障。由于政府至今仍未提出上诉,唯恐此判决成为定案,后果将不堪设想。为此,明光社及香港性文化学会发起两个行动︰第一是一团体一信行动,第二是联署签名。

“一团体一信行动”是各团体自行将意见书以团体名义以电邮或传真形式,致律政司司长办公室,其电邮是a href=”mailto:[email protected],传真号码是28773978,藉以要求政府就有关判决提出上诉。信件内容可参考联署声明及明光社致律政司司长梁爱诗的公开信并作适当修订。有关最新及更详尽之资料,可浏览明光社”>[email protected],传真号码是28773978,藉以要求政府就有关判决提出上诉。信件内容可参考联署声明及明光社致律政司司长梁爱诗的公开信并作适当修订。有关最新及更详尽之资料,可浏览明光社 www.truth-light.org.hk
及香港性文化学会www.sexculture.org.hk之网页。

“联署签名”是收集要求政府上诉的签名,越多越好。如政府于九月廿八日上诉期限前,仍未提出上诉,就会将收集的签名交到律政司司长办公室,以反映市民的诉求。
签名收集最迟于九月二十日中午前传真回明光社及香港性文化学会,查询电话是27684204,传真号码是27439780。

明光社及香港性文化学会的主张有四点︰第一,法官不应漠视肛交的高危,将肛交与阴道交划上等号。第二,降低肛交合法年龄,削弱对青少年保护。第三,变相由法官立法,间接架空了民意。第四,政府应立即上诉,推翻不合理裁决。他们希望特区政府会就有关裁决提出上诉,并修订条例中不清晰的地方,以免高危的肛交风气在心智未完全成熟的青少年之间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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