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仇恨言論法」 限制基督徒傳講福音真理

【編譯平山/CWNews四月廿九日報導】澳大利亞兩位牧師因為談論伊斯蘭教而可能被判處徒刑。西方國家制定「仇恨言論法」原是為了保護弱勢宗教團體,不過這些法律卻常常用來懲罰傳講真理的基督徒。
墨爾本以多元文化城聞名,如今基督徒卻視它為限制重重的社會,「政治正確」卻大行其道,只要公開談論基督教信仰就可能上法院,甚至下監牢。
「澳大利亞家庭協會」發言人美籍的梅倫柏格敦促立法者廢除維多利亞省「種族與宗教寬容法」的部分條款。他說,「現在似乎是獵殺基督教的時期,這裡有雙重標準︰我們應該寬容一切世界觀、一切宗教,但是基督教卻倍受抨擊。」
這項法律保護公民的種族或宗教免於遭到「誹謗」,而「誹謗」是指原告覺得受到冒犯的言論,犯了這罪的人可能要支付高額罰款和坐牢。
梅倫柏格表示,基督徒最可能成為這項法律的箭靶,因為聖經告訴我們,單單宣揚基督教的真理就會冒犯那些不肯接受福音的人,這是無可奈何的事。不過政府一旦干涉,告訴我們哪個信仰可以或不可以相信,那麼政府就成了宗教問題和意見的審判官,我們都會因此遭殃。
被控告的其中兩位牧師是︰「著火事工」(Catch the Fire Min-istries)的丹尼.納利亞,和巴基斯坦布道家丹尼爾.史考特。
二○○二年三月,「著火事工」在教會主辦一場以伊斯蘭教為題的研討會,由史考特主講,三名穆斯林信徒參加後說︰丹尼爾.史考特的說法冒犯了他們,於是「維多利亞省伊斯蘭議會」控告史考特與納利亞。經過長時間訊問後,法官去年十二月判處兩人誹謗伊斯蘭教有罪。目前兩位牧師已經向法院提出上訴。
納利亞牧師說,研討會的重點是將聖經的經文和古蘭經的經文作一比較。原告說,他們在討論「聖戰」時特別覺得被誹謗。納利亞說,他和史考特在審訊時想朗讀古蘭經的經文作為證據卻沒有獲准,因為真理不能作為抗辯的理由。也就是說,即使你說的是真理,但是有人被冒犯了,你就有罪,而他們沒有罪。
澳大利亞幾個主流宗派的基督徒領袖最初支持這項誹謗法,因為它保護人免受種族仇恨言論所傷害,現在有些人覺得這項法律需要改變了,而且這項法律將種族與宗教的誹謗混為一談,其實二者並不相同。
愈來愈多人加入請願的行列,敦促維多利亞省政府廢止「種族與宗教寬容法」的宗教誹謗這部分。澳大利亞南部和西部省分的立法者已經表決通過,將宗教誹謗這部分從仇恨言論法中排除。在英國,一項類似維多利亞省「種族與宗教寬容法」的立法最近終止。
◆ 求主聖靈動工,讓神的福音真理可以自由傳講。
(取材自www.worthy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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