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每一天】不再自憐

 

文@Joyce Meyer
譯@Shirley Cheng

你要真正的快樂嗎?我們渴望擁有快樂人生,花了不少時間和精力追求快樂,卻永遠得不到真正的滿足,皆因神不願意我們總是只想到自己, 要我們的目光超越自身的遭遇,好能接觸和祝福他人。因為當我們專顧自己時,至終只會感到難過,落入自憐的險境之中。

自憐這問題曾一度深深困擾著我。因為曾被父親虐待,我常為自己感到難過,有時當我丈夫達夫要外出打高爾夫球,而我卻要留在家中照顧孩子時,我亦會為自己感到難過。為著種種原因,我在自憐中虛度了不少光陰。

在我們新婚後的數年,達夫努力令我快樂,但我依然常常悶悶不樂,直至一天他終於對我說︰「你知道嗎?我不想再為了令你快樂而浪費時間,你可以選擇快樂或不快樂地活下去,但我選擇了快樂。我不會再因你難過,因為這樣對你沒有幫助。」雖然他的話當時我是很難接受,但那卻是他對我說過的最好一番話,因為當你在自憐中掙扎時,其他人為你難過只會令問題不斷發酵下去。

這不是意味我們不能憂愁,但我們須明白抓住痛處久久不放會變成自憐,我們亦可能沉溺當中而不能自拔。慶幸的是神已賜下裝備,助我們妥善處理情緒,不再受轄制。

多年前神在處理我這問題時,讓我讀到加拉太書五章19-21節,經文列出了聖經指為罪的各樣事情︰「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想︰「好了,自憐不在清單之上。」但後來神開了我的眼睛,我就看到原來自憐也在其中,因為自憐的本質就是拜偶像。當我們為自己難過時,我們便變得內向和把自己偶像化,基本上所有事情都是關於「我」的。單單注目自己的人永遠看不到應該或可以為別人做何事。

我們理當憐恤身處傷痛中的其他人,聖經就記載了耶穌曾動了慈心起來幫助別人。只要我們對他人有同情的心,心思不再放在自己身上,我們定會感到更快樂,並且身處痛苦或被惡待也不用自憐,因為相信神會為我們伸冤,並會滿足我們的需要。

希伯來書十一章6節說︰「……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神賞賜那些對 忠心並服事 的人,若然你過往曾受到傷害,又已將一生交託給神,並現在為 而活,你的賞賜快到了!

你最好用一部筆記本記下神給你的祝福、為你作的美事,並 答允的禱告。當你快要落入自憐的試探時,趕快把這筆記本拿出來跟自己對話。

大衛王每感到沮喪時便跟自己對話,他說「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為何在我裡面煩躁?應當仰望神,因他笑臉幫助我,我還要稱讚他。」(詩四十二5)

神讓我接受過往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並以此幫助別人,我真的非常感恩。當我們不再注視自己的問題,相信神會幫助並為我們成就最好的時候,我們才會經歷,原來幫助別人是悲傷和自憐的最好療方。

不論發生何事,也要下定決心,倚靠神保持正面的態度,常存感恩的心,並拒絕自憐。神定會為你的生命帶來修復、平安、喜悅和真正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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