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6.14模擬法庭開庭前 一方聲明退出

 

【台灣國度復興報訊】原訂於明(6.14)日在交通部集思國際會議中心舉辦的模擬憲法法庭,擬就民法972、1072及1074等法條前段是否有違憲之虞進行言詞辯論。該次辯論爭點在於「婚約當事人限於異性?收養人限於異性父母?」。

然而,關係機關訴訟代理人於今(6.13)日傍晚發出緊急聲明稿指出,因著主辦單位在程序上及立場上均顯有重大瑕疵,已非一公平之模擬憲法法庭的審理活動,不得不退出本次之言詞辯論。

以下為其聲明稿全文︰

有關明(14)日所舉辦模擬憲法法庭之言詞辯論,主題目是我國民法規定同性別不能締結婚姻,亦不能依法共同收養子女是否違憲?我方訴訟代理人均已準備妥當,然而很遺憾地,主辦單位在程序上及立場上均顯有重大瑕疵,已非一公平之模擬憲法法庭的審理活動,我方訴訟代理人不得不退出本次之言詞辯論。

主辦單位數周前已確定由兩造分別推薦二位大法官人選,其餘由修課的10名學生共同推舉組成大法官,然而直到6月12日週四上午,主辦單位突然辭退我方推薦的其中一名大法官,並要求我方在極短時間內尋覓遞補之人選,實屬不合理之要求,惟我方仍勉強於週四晚間告知遞補之人選,然主辦單位卻以我方已逾越告知期限,逕行指派人選遞補,此已嚴重違背原先所確定之遊戲規則,難以讓人信服。

再者,有關法庭之友之聲請,我方表達極不適宜於審查違憲與否之憲法法庭出庭,而且不同意對造之聲請,然而主辦單位堅持接受對造之聲請,並要求我方在極匆促之期限內尋覓法庭之友之人選,甚至主辦單位在今晚8點(週五晚上)才要作成法庭之友是否准許聲請之決定!這對一個嚴肅、重大、攸關全民婚姻與收養制度是否變革之議題,對於職司全國最高解釋權威之憲法法庭,雖僅系模擬,然而仍誠殊難理解與認同。

其餘言詞辯論之程序及方式,竟然前後有6個方案以上,遲遲無法確定,而且一變再變,表面上讓兩造表示意見,但是最終仍由主辦單位逕行決定。基此,主辦單位在程序上及立場上均顯有重大瑕疵,已非一公平之模擬憲法法庭的審理活動,我方訴訟代理人不得不退出本次之言詞辯論,我方之前所提出於主辦單位之答辯書狀,亦一併撤回。
倘日後任何社會公正人士或機關團體,有意辦理類似模擬憲法法庭等理性論辯之活動,且有確定且公平之遊戲規則,我方即樂於接受公開辯論,並此敘明。

關係機關訴訟代理人︰林更盛教授

吳孟玲律師

呂瑞貞律師

劉志忠律師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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