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報》消息指,馬來西亞法庭裁定,馬來西亞的天主教報紙不得使用「阿拉」一詞稱呼神,即使這只是單純表達「主」這個含意的馬來人常用語。這個重大判決將加劇基督教與伊斯蘭教之間的緊張關係,並引起小眾權益的爭議。
上訴法院的三個穆斯林法官一致決定,推翻2009年由一個位置較低的法院作出的判決。當時法院允許馬來語版本的天主教報紙《先驅報》(The Herald),使用「阿拉」一詞,因為許多馬來西亞基督徒有這樣的用語習慣已好幾個世紀。
「『阿拉』一詞的用法,不是基督教信仰的一個組成部分。」首席法官Mohamed Apandi Ali在裁決中說。「這個詞的用法,在社會上會引起混亂。」政府辯稱「阿拉」是穆斯林獨有的詞語。
《先驅報》的代表律師認為,「阿拉」一詞的出現早於伊斯蘭教在當地的發展,幾個世紀以來,馬來西亞婆羅洲島部分地區馬來語基督徒一直廣泛使用。他們表示,將向馬來西亞最高法庭提出上訴。
約200名穆斯林在行政首都普特拉賈亞法庭外,高呼「阿拉是偉大的」,以歡迎法庭的裁決。在印尼和許多阿拉伯世界的基督徒,都沒有遭伊斯蘭當局反對使用「阿拉」一詞。沙巴和沙撈越州的教會表示,他們將不理會判決,繼續使用這個詞。
(2013年10月14日,陳淑安編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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