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度廣場】愛與榮耀

 

文◎潘榮隆

「我該怎麼辦?」她含著淚說。

看著她那麼難過,不復從前在學校裡天真的模樣,我很心疼,不捨。

她的悲傷故事,是一出台商包二奶的典型劇情。

「你還要這個婚姻嗎?」我忍著心中的酸痛,問了她一個「廢話」。

她狐疑地看著我,強忍著哀傷,一陣子沈默,終於抿著嘴點點頭。

「那就有希望。」我說,「這是我們的終極目標,但就是需要代價與配合。」

她需要全然依靠主、多禱告、參與一個能守密的代禱小組(必要條件)。其次,她也要改變自己,為先生鋪一條回家的路--回到自己的家,和屬靈的大家庭(充分條件)。

身為牧師,我看盡了人間悲喜劇,感觸良多。這種戲碼,如果來個一哭、二鬧、三上吊,或是轟轟烈烈的媒體戰,大概都會落得仳離收場。

只有智慧的女子,才有機會挽回那顆將逝的心。

我相信在這世上要贏得任何的挑戰,一定有一個屬靈的原則︰那看不見的,決定了看得見的;要贏回看得見的婚姻,同樣需要贏得那看不見的屬靈爭戰。作為科學研究者,我更相信創造世界以先(pre-creation)的原則;造物主那看不見的本質(nature)與旨意(will),決定了 的受造世界(creation)之命運。婚姻,不也是 創造之產物嗎?

對於現今世界,我們盡力去瞭解;對於未來,必需仰賴信心。而對於創世以先的事,只有憑藉神給人類的特殊啟示(special revelation)--看看聖經怎麼說。

聖經說,在創立世界之前,就有父神與獨生愛子耶穌的存在,而在 們之間有「愛」與「榮耀」︰耶穌說,「因為創立世界以前,禰(天父)已經愛我了。」(約十七24), 又說,「父阿,現在求禰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禰所有的榮耀。」(約十七5)。因此,受造世界的運作原則,必然就是在創造之先就已有的愛與榮耀了(love in a glorified way或love for the glory of the Lord)。

「給他鋪一條『尊榮』的回家路。」我很心疼的說,因為給一個犯了錯的人一條榮耀的路,是相當痛苦的,而且我很想憤怒的說︰是極其不公平的!

從此,她一改悲劇前頤指氣使的態度,變成了一蘋依人的小鳥,在眾人面前盡說先生的優點,彷彿就像個初戀的小女生;雖然,我相信她在暗地裡一定流了不少的淚水,嘗盡心如刀割、難抑憤怒不平的悲痛。

不久後,在一個特會裡,我遠遠的看見他夫婦倆,一起歡喜的敬拜讚美。小憩時,她把我拉到一旁,掩不住喜樂卻微有慚色的說,「我從前不應該在眾人面前對他氣昂指使,像喚個小李子一樣。」

看著她喜雀雀離去的背影,我覺得她成熟了,顯然是一個有教養、有尊貴的智慧女子。

突然之間,我更加確信「愛」與「榮耀」,是這世界上人際間運作的法則;夫妻間不更是如此嗎?

「愛」加上「榮耀」,才能維繫婚姻。

獻給普天下的夫婦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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