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鄰赤子心】讓憐憫向審判誇勝

 

文◎劉達芳

上文我說,香港現有很多教會警察,到處抓問題,聲討別人的過失。這時候,我們要用愛去平衡我們的公義感︰「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二13)

美國著名神學家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寫了一本書叫《Love And Justice》(愛與公義),他在書中說,人是沒可能有完美的愛,因此在地上人只能追求短暫的公義。他又說,公義是最基本和必須有的,沒有公義,談愛是空泛和扭曲的;然而公義卻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公義是冷的,看不到人的需要和難處,公義叫人驕傲,公義沒有創作力,沒有各種新穎的處理事情的方法,公義也只要求最低層次的行為。因此地上需要愛去平衡公義的欠缺。

人把淫婦帶到主耶穌面前,若按著公義來看,主耶穌可以要求她被石頭擲死,但 的愛讓這人有另一個機會,所以 說︰「我也不定你的罪,以後不要再犯罪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四章2-5節說,管家要有忠心,不怕被論斷,雖然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得以稱義,因為判斷他的乃是主。他建議我們︰「……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5節)第5節下半有一句叫人非常訝異的話︰「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

按常理,神照出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我們裡面的驕傲自私、詭詐歪念一顯露出來,人人理當受審判,但保羅卻說是「得著稱讚」。這是因為保羅明白,神在挑一些良好的動機、價值觀和態度,當 發現有些行為的動機是值得稱讚的,有些態度是值得欣賞的,有些想法是美善和好的,神就稱讚他。

彼得出賣主,若是我們被出賣,早就把他當陌路人,還會理直氣壯地說,聖經說︰「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十33)但主耶穌向婦女顯現時,特別吩咐她們要告訴彼得, 已經復活了(可十六6-7)。可能是主耶穌明白彼得很內疚,所以特別關心他。

詩篇一○三篇10-13節︰「他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天離地何等的高,他的慈愛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東離西有多遠,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他的人!」讓神的愛充滿我們的心思,以致我們學習以憐憫對待他人,也許這是無心之失,也許他是偶然被過犯所勝,讓我們有寬大的心,給別人一次改變的機會,不要那麼快就審判他們。

(因為筆者事忙的緣故,這是本專欄的最後一篇文章,就此與讀者暫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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