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對墮胎及自殺的態度調查結果

 

(明光社供稿)

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的調查發現,88%基督徒受訪者認為墮胎並不合理,但可以接受在某些處境下墮胎。同一調查發現,受訪者對神、生命和罪的價值觀十分重視,但這不是影響他們對墮胎和自殺的態度。

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在今年3、4月期間進行問卷調查,希望能瞭解基督徒對墮胎和自殺的態度,並分析信仰的參與及價值觀如何影響基督徒對墮胎和自殺的態度。調查共收到1172份有效問卷。

香港基督徒受訪者較其他國家的基督徒不接受墮胎和自殺

將這項研究與2005世界價值研究和2008歐洲價值研究比較,發現與其他國家的基督徒比較,香港的受訪者與南韓的基督徒認為墮胎是不合理的十分接近(分別是86%及88%),較美國、德國、英國、澳洲、丹麥和瑞典的數字(18-73%)為高。對自殺的態度,香港的受訪者與南韓的基督徒認為是不合理的也較接近(分別有91%及95%),較其他國家高(65-90%)。另外,這項研究的基督徒(88%)較香港的非基督徒(74%)較不認同墮胎是合理的。

香港基督徒受訪者較接受創傷性墮胎

這項研究共設定兩類墮胎處境︰創傷性墮胎及選擇性墮胎。前者包括四個處境︰母親生命受威脅;因姦成孕;胎兒嚴重疾病;胎兒弱智。後者包括三個處境︰13歲未婚懷孕;經濟困難;影響生涯計劃。

結果顯示受訪者較接受創傷性墮胎的處境(47-82%),而接受選擇性墮胎(6-39%)和自殺(4-17%)的處境較少。

反對墮胎和自殺的態度與反對擁護選擇權有關

調查發現,受訪者的社經特點、宗教參與和信主年日對墮胎和自殺的態度有影響,但影響不大。調查也分析了受訪者的價值觀和這些價值觀如何影響他們對墮胎和自殺的態度。結果顯示,受訪者擁護生命(pro-life)的價值觀很高,最高6分,平均達5.53分,表示他們十分認同有關重視神、重視生命和重視罪的觀念;他們擁護選擇權(pro-choice)的價值觀較低,低至2.07分,表示他們不認同重視個人權利及選擇和事事計算代價的價值取向。然而,擁護選擇權價值觀與墮胎和自殺態度的相關性比擁護生命價值觀較高。換句話說,受訪者反對墮胎和自殺的態度,是與他們反對擁護選擇權的價值觀較有關係。

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吳庭亮指出,這項調查的結果有三點值得教會反思的。首先,受訪者原則上對生命的看法一致,墮胎或自殺均不合理,但在實際處境的接受情況則不一樣。究竟信仰原則在實際處境中應如何運用呢?我們會否容易墮入處境倫理的陷阱?但若只按信仰原則不管處境,我們會否墮入律法主義的陷阱?教會須教導信徒在實際面對墮胎和自殺的處境時可以按甚麼倫理準則作決定。

其次,受訪者重視神、生命及罪,但他們對墮胎和自殺的態度,主要不是與神、生命及罪的重視態度相關,而是與反對個人權利及選擇和事事計算代價有較大相關性。換言之,是教條式不贊成墮胎和自殺,而不是因為對神的認識或基督徒重視生命的價值。這是因為受訪者的信仰價值觀已內化抑或信仰已變成僵化的教條?教會須教導信徒將信仰價值觀生活化。

最後,受訪者基於不贊成個人自由權利反對墮胎和自殺,這讓我們反思,教會群體如何抗衡自由主義?教會除了原則上反對墮胎和自殺,也須以實際行動關心和幫助考慮墮胎和企圖自殺的人,使信仰原則不是一種律法主義的審判。受訪者對共同承擔養育責任,約一半人同意,另一半人不同意,沒有一致的看法,反映在這一實際行動上未有共識。教會須教導信徒以實際行動支持信仰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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