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新聞 香港 明光社回應「纏擾法」諮詢 17/04/2012 – 25 尼散月 5772 admin 明光社就於《有關纏擾行為的諮詢文件》建議,將所有符合公眾利益的新聞採訪活動豁免於纏擾法之外。在聲明上,明光社表示認同有需要立法管制一些威脅和騷擾市民的纏擾行為,但必須在個人私隱與表達自由等權利之間取得平衡,而諮詢文件的建議對新聞自由的保障並不足夠,沒有豁免一些與公眾利益息息相關的新聞採訪。 分享Share this:TweetTelegramWhats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