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禁止租用公校案峰迴路轉 紐約教會獲勝訴

 

Charisma報道,聯合辯護基金(Alliance Defense Fund)就紐約市法院一項禁止教會租用公立學校的裁決,申請臨時禁制令獲得勝訴。禁制令為期10天,讓紐約州南區聯邦地方法院詳細考慮這項全國獨有的法院裁決的憲法根據。

聯合辯護基金資深大律師佐敦·羅倫斯(Jordan Lorence)說,?法院頒布的禁制令為紐約市的基本自由帶來盼望,因為它意味著紐約市現時必須接受教會,正如她接受其他群體一樣。?

聯合辯護基金在2月3日就有關的法庭裁決申請禁制令,法院表示,簽發禁制令乃由於?原告人已經證明了無法彌補的傷害,以及考慮到他們循《自由行使條款》及《國教條款》(Free Exercise and Establishment Clause)的法律依據而成功索償的可能性。?

自從美國最高法院去年12月5日拒絕受理禁止教會租用公立學校的案件後,許多紐約市教友提出抗議。一項將會迫使紐約市教育部門允許崇拜活動的法案已於本月獲得州參議院通過,現正等待提交州議會。

羅倫斯指出︰?法院一直以來都裁定美國憲法並未要求紐約市禁止宗教崇拜活動,因此紐約市或州議會可自由撤銷該項政策。?

(2012年2月16日,Angel Tong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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