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聖約釋經學︰正確釋經 從整體到局部

 

【台灣國度復興報記者郭佳容台中報道】由台灣舉手網絡協會主辦「烈火聖約釋經學」特會,於1月5至8日在台中聖教會舉行,由羅文謙(Walt Russell)博士主講(見圖,郭佳容攝)。6日上午,羅博士提到閱讀聖經時,不應該僅僅抽出短小金句來閱讀,因為聖經的意義是從整體到局部,意義也是從上而下衍生出來的。因此,應該先辨別聖經的文類,再去思考整段經文的意義,接下來才進入到單一的經節。

羅文謙博士舉馬太福音十八章19-20節為例說,他曾經在一對新人的結婚喜帖上看到這段經文,它被放在一段描述婚禮何等美好、眾人同心祝福新人的賀詞之後。他問,這樣的經文應用是否沒有問題?

羅文謙博士進一步說明,馬太福音十八章19-20節必須從更大段落的經文來解釋。他指出,從15節開始一直到20節應該當作整段來閱讀、解釋。「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這一大段落,事實上是在說明教會面對犯罪的弟兄姊妹,應有的處理方法和順序。換句話說,整段是在說明教會對於弟兄姊妹的管教。而19-20節的意義在於,耶穌說明經過兩、三個人的指正,到教會的管教,都有上帝的名在他們中間作為定准。16節的「兩三個人」對應到20節的「兩三個人」;18節的「在地上」、「在天上」對應到19節的「在地上」、「在天上」,由此可以看出,這是上下相關的完整段落。

從上述的例子知道,若是將聖經僅作「金句式」的閱讀,其中意義的謬誤有多麼地大。因此,羅文謙博士強調,當我們將聖經的經文獨立出來閱讀,常常會與原文的意思有所出入,甚至應用到錯誤的地方。這種閱讀聖經的方法,使得經文解釋過於廣泛、模糊,以致於失去了它原本應該有的焦點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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