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命與愛 更新與神所立的約

 

【台灣國度復興報記者劉美麗高雄報道】由慕約翰牧師和世界號角使命團於鳳山體育館舉行的甦醒聚集進入第3天。講員馬可牧師(見圖,劉美麗攝)首先分享了創世記第十五章1-18節,說明了立盟約與簽合同之間的不同。他說,現代人只有簽立合同的觀念,完全是基於顧全自身的利益,免於被欺瞞或壓搾,出發點是不信任;而在聖經中,神與摩西、亞伯拉罕或是大衛立約,則是透過永恆的愛與我們結盟,這是信心的根基,不是憑著感覺或是應許。

他以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過程,說明了盟約成立的條件,是雙方互相享有彼此的身份、地位、權柄、武器與祝福;而在新約中,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而耶穌最後被釘在十架上,由 自己來成為祭物,乃是完成了神與我們立約的整個過程。

神藉著耶穌親自來與世人立約,讓我們確信 是信實的神,神透過立約將權柄賜給我們,為我們爭戰;而我們也必須全然地委身,將自己交給神。

他說,沒有人可以像神給我們那樣有深度的生命,沒有任何的力量可以勝過 ,在 沒有難成的事,神是我們永遠不會失敗的盟友。我們以耶穌的名來到神面前,同時也擁有了神兒女的身份,繼承神的產業;神也以超自然的力量為我們爭戰,像是哥倫比亞毒梟的殲滅、烏干達愛滋病患數的降低,如果沒有神的轉化,單憑人的力量是無法成就的。能與神立約是一輩子最大的榮耀,我們應當要時常來到神面前,放下自己與神同盟。

最後,慕約翰牧師以詩篇中大衛與神的立約期許大家,為世界、國家、教會與家庭的轉化獻上生命,堅守我們與神所立的約,完成神的命定。

admin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Next Post

香港醞釀建立宣教村 讓退休宣教士住有所居

15/11/2011 – 18 瑪西班月 5772
宣教村第二次公開祈禱會(宣教村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