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社探討狗仔隊偷拍風氣


第一代狗仔隊記者春麗
 

中大新聞及傳播系梁麗娟博士
 

【特約記者楊詠瑩報道】近來傳媒操守再次備受質疑,不少藝人被拍下私人生活照,遠至英國的《世界新聞報》因窺聽風波而被迫停刊。明光社於8月13日晚上,舉行「狗出沒注意!探討偷拍風氣及傳媒操守」講座,邀請了第一代狗仔隊記者歐建梁(別名春麗)及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系導師梁麗娟博士,分析香港傳媒的偷拍現象,該現象又如何侵佔個人私隱,約有40人參與講座。

講座開始時,第一代狗仔隊記者春麗(2007年已轉行),分享當年入行經過及報業競爭的情況。他於1991年在珠海書院新聞系畢業,之後擔任體育記者。1995年《蘋果日報》創刊,需要人手追蹤及偷拍,當時擅長拍攝動作照片的春麗成功應徵,成為第一代的狗仔隊記者。因讀者反應熱烈,2年後《壹週刊》正式成立兩隊狗仔隊,以揭發公眾人物秘聞為目標,如緋聞、偷情及行內秘密等。他指出,200-300mm的鏡頭足以偷拍到遠距離的目標,「當時覺得自己手上的鏡頭就像一枝槍,我拍到哪一個,第二天他便『死』(見報)。」

據他瞭解,當時沒有狗仔隊的週刊一期只能賣出2至3萬本,《壹週刊》卻平均賣出20萬本,市場反應熱烈,令更多行家紛紛組成狗仔隊,但良莠不齊,「有現職攝影師、娛記等入行,但做狗仔隊最重要是有車牌,而且夠『狠』,不怕衝撞場面,所以大多數請回來的人都是較草根,並沒有新聞工作經驗。」據他估計,2000年高峰期時,全港狗仔隊約有100人。但2003年沙士後,全行人數銳減了一半,近年因互聯網分享文化盛行,藝人自揭私生活,甚至市民自己都投入狗仔隊的角色,偷拍新聞己不能一枝獨秀。

梁麗娟博士認為,香港傳媒偷拍的盛行,是由於市場供求關係。傳媒覺得銷量好即是讀者受落,即使是違反社會及道德規範的話題,只要銷量好的話就可以刊出,而市場亦合理化一切商業行為,甚至違法行為亦可被合理化,例如狗仔隊會偷入藝人出埠表演時的酒店房間,及將新聞的愛慾及暴力無限放大。「藝人在這情況下成為獵物,被客體化及非人性化,任意嘲弄及批評,例如黃宗澤被偷拍後的感受是『我都有阿媽生』,陳自瑤說『感覺被強姦』(被所有讀者)。」在偷拍風氣下,市民愈來愈喜歡窺探別人的私隱,這種集體偷窺模糊了對與錯的界線,甚至連市民本身亦被成為別人偷窺的對象,尤其是兒童及女性等弱者。

她指出,由於現行私隱條例只定義個人資料為私隱,例如身份證明文件、病歷、年齡及收入等,被偷拍一方並沒有法律依據去舉報偷拍者,這樣使預防偷窺成為個人責任,而非社會責任。她認為市民需有自覺性,懂得保護自己及別人的私隱,促成群眾醒覺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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