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2010年法例政策動向

 

法例與政策的修訂影響社會發展,本期就重大的社會議題探討2010年須要關注的動向。

不良資訊氾濫 家長叫苦連天

關注檢討《淫竊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下稱《淫審條例》)的油尖旺區家長教師聯會會長劉李嫣表示,現今互聯網沒有足夠監管,例如於閤家歡時段禁播的電視節目,在網上卻可隨時收看,而兒童及青少年都有自己的網上世界,無論家長是否擅長使用互聯網,都無法清楚子女上網的情況,難以管教及保護子女遠離不良資訊。

她指出不少兒童及青少年承認曾嘗試「cyber sex」(網上性愛,於網上與陌生人透過文字、說話及圖像的互動去獲取性刺激)。她曾遇到一些求助家長,表示子女在網上受邀參與K仔派對,有的因此沈淪毒海;亦有少女自初中透過互聯網參與援交。她說聯會一直積極向政府表達對互聯網充斥不良資訊的關注,要求政府作出行動,如立法監管、檢討現行法例如《淫審條例》,或組成網絡技術員隊伍,免費上門協助一些不熟悉互聯網的家長安裝過濾軟件,但是政府一直未有積極回應,感到難以接受。

她亦批評現時社會充斥色情暴力資訊,如色情封面圖片、用字粗鄙的雜,以及曾播放恐怖、色情及暴力影片的巴士電視,兩者都未受到適當管制,但這些媒體覆蓋層面廣泛,男女老幼能隨時接觸到,防不勝防。她說,政府一邊鼓勵家長教育、保護及關顧下一代,但對於現實社會及網絡的不良資訊氾濫卻無動於衷,令家長處於一個非常為難的狀態。

《淫審條例》第二階段諮詢快將展開

政府將原定09年尾進行的《淫審條例》第二階段公眾諮詢押後至本年1月進行,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先生表示,約10年前政府曾嘗試檢討條例,但因反對激烈,檢討最終不了了之。他期望未來若如期諮詢,不像去年第一階段諮詢時,花上大部分時間討論互聯網監管,影響其他值得關注的檢討範圍,如報章雜的嫖妓指南、色情電子或電腦遊戲等。他支持檢討條例的立場在於把不同資訊分級,避免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及兒童接觸到色情暴力資訊,而非要限制言論及人權自由。

蔡建議政府未來可擔當牽頭角色,聯絡網絡供應商、互聯網團體、關注條例檢討的團體等一同協商,透過直接對話尋求共識,以加快條例的檢討程序;他亦盼望政府守承諾,積極履行條例的檢討工作。他呼籲關心條例檢討的人士主動瞭解討論進展,並採取和平理性態度,而非人生攻擊的手法表達訴求。

早前台灣壹傳媒「動新聞」因渲染色情暴力而遭台北市政府罰款,蔡表示香港某些媒體已有發展「動新聞」的趨勢,只是意識不及台灣的大膽,他建議市民如發現社會上任何媒體出現不妥當的情況,要及早表達意見,避免不良手法已流行成風才發聲,到時更難扭轉歪風。

或會再提「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

另外,蔡表示本年立法會極有機會再次討論「性傾向歧視條例」的立法,他說此法例實際是禁止任何不贊同同性戀的聲音,一旦觸犯便會構成刑事責任,受到懲罰,對持反對聲音者構成逆向歧視。他認為社會應尊重不同的聲音,尊重部分人表達贊同同性戀的權利之時,亦應尊重反對者表達意見的權利。

此外,有學生因性傾向遭受同學欺凌,引發學校及社工界出現「同志友善政策」,他認為消除欺凌行為的出發點是正確,但這些友善政策向學生提倡「同性戀不是問題」的觀念,並過早向某些學生斷定同性性傾向,是不恰當、不公平的做法。

港貧富懸殊全球第一 貧困人士愈趨邊緣化

城市睦福團契總幹事鄺玉婷表示,據聯合國及社聯資料,香港堅尼係數達0.533,貧富懸殊全球排行第一。她指出全港貧窮長者及兒童值得關注,現時有一半綜援申請人士屬長者,即四分一長者倚靠綜援,因香港缺乏全面退休保障而首當其衝,她認為政府應積極制定退休保障計劃。本港亦有四分一兒童屬貧窮兒童,有研究指香港社會流動性愈來愈低,貧窮兒童難以脫貧,形成跨代貧窮。她建議教會可考慮推行師徒指導(mentor),除了牧養他們,亦可協助他們的學業,助他們脫離貧乏弱勢。

她表示,為遍遠地區市民提供跨區工作交通津貼的「交通費支援計劃」有可能會取消,而本年財政預算又沒有抒解民困的措施,再加上愈來愈多藥物被納入收費藥物名冊,物價騰漲遠拋離薪酬調整速度,令基層人士生活進一步受打擊。因著金融海嘯的衝擊,不少僱員被僱主要求「假自雇」,以逃避承擔全職僱員的強積金、保險及工作假期等支出,進一步削弱勞工的權益及生活質素,令基層人士更被邊緣化。

最低工資倘立法 最快2011年實施

職工盟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現時最低工資草案已於立法會進入審議階段,統籌幹事蒙兆達預計今年倘若成功立法,最快於2011年正式實施。他表示立法可幫助勞工於香港經濟持續增長下,分享經濟成果,令勞工不受缺乏議價能力限制,保障他們的收入與工作尊嚴,解決香港愈趨嚴重的貧富懸殊狀況;讓現時40至50萬在職貧窮人士,收入水平不比領取綜援者低,抒緩低收入人士身兼兩職為生計的情況。他表示亞洲不少國家如日本、南韓及台灣已訂立最低工資,法例實施後未有影響整體經濟,反而對經濟帶來正面影響,穩定勞工市場;他亦引英國例子,自1999年立例後,當地經濟及最低工資水平逐年上升,而失業率則有下降,未有衝擊低薪人士就業狀況。

他表示未來討論的最大爭議在於如何界定最低工資的時薪水平,不同勞工組織已有一致共識,將最低工資時薪定為33元,而資方及商界代表則認為定於24元。時薪33元的計算基礎以綜援申請者每人每月約有2900元津助,假設一名勞工需供養自己及一位家人,連同上班交通及午膳支出,每月26個全職工作天便需要至少6800元收入,即平均時薪33元。

(記者王麗媚報道)

admin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Next Post

電影《2012》︰無傷大雅抑或帶來壞影響?

04/01/2010 – 18 提別月 5770
  【編譯Ring Low/evan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