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尋侵犯私隱 兩成人曾遭網上欺凌

 

【記者王麗媚報道】網上欺凌事件愈來愈多被傳媒報道,事件主角成為網民以至公眾的討論焦點,情況令人關注。明光社於12月12日舉辦網上欺凌問題研討會,探討人肉搜尋及網民公審情況。

研究欺凌行為的城大助理教授馮麗姝博士說,網上欺凌行為包括故意羞辱、恐嚇、折磨及滋擾他人。欺凌者可分為操控型及反應型,前者透過欺凌別人獲得滿足感及優越感,對好與壞的認知有扭曲,擅長隱藏個人身份及行徑;後者通常是曾受欺凌的受害者,因長期受欺凌而產生報復心理,情緒暴躁,因而激烈攻擊他人。

香港青年協會智net家庭支援中心項目主任吳錦娟說,網上欺凌者看不見受害者的即時情緒反應,使欺凌行為更為嚴重。她認為網上欺凌的行為長遠會影響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如罔顧個人私隱權,在網絡上毋須尊重他人,人人有權公審他人等。她認為在網絡世界保護自己的方法是「保持低調」,上載個人資料前亦要三思。

馮及吳二人分別就網上欺凌進行調查,兩者的調查結果都顯示約有兩成受訪者曾遭受網上欺凌。兩年前曾被網上「起底」的阿傑親身說法,他曾成為網民「人肉搜尋」的對象,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及電郵在網絡上被公開,收到許多電話及電郵騷擾,甚至被傳媒查詢及報道,令他承受巨大壓力。

馮博士認為政府應制定法例打擊網上欺凌行為,並加強執行涉及網上欺凌的現行法例,包括《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版權條例》等。如果不幸受到網上欺凌,她建議不要對欺凌者的攻擊作出回應,反要將事情告訴可信任的人,尋求協助。

中大工程學院外務副院長黃錦輝教授指出,科技發展與文化發展之間的大鴻溝,是現時網上欺凌的成因之一。現時只有約30多名警察監察達400萬名網民的網上世界,現行法例未能有效保障網上個人私隱權。他認為在網絡「e社會」上,要教育網民具備「e公民責任」,培育網民的公德心,或能改善網上欺凌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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