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黃約書亞/savecalifornia.com/11月17日報道】加州於11月選舉通過第8號提案後,同性戀團體及一些縣/市政府認為該提案屬於州憲法修改(revision),需州議會三分二通過,方才有效,所以上訴至加州最高法院,要求判第8號提案的通過無效。
「兒童及家庭運動」會長Randy Thomasson說第8號提案不是修改,而是修正(amendment)。他說︰「修正是由選民要在憲法的條款內作一項或多項的更改。而修改是議會和選民雙方都同意對憲法作出許多及複雜的更改。如果將憲法比作房子,修改是大規模改建,將房子的內牆拆除,全部重新油漆。而修正是少許改動,像換了掛燈或椅子。」第8號提案的內容是︰「只有一男一女的婚姻才可在加州獲得認可及有效。」這是修正,不是修改。
第8號提案獲得放入11月的選票內,必須從全州獲得69萬個簽名的支持,但結果得到一百一十萬個簽名,並以52%-48%通過。
◆為加州第8號提案徹底落實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