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之內的中東和會


安納波裡斯和會
 

曾招豐

聖經清楚預言在末後當萬國萬民與神的子民以色列為敵時,神將會在一場耶路撒冷爭奪戰中降臨和顯現。有關的預言在舊約和新約都有很多,先知撒迦利亞預言神將耶路撒冷當作一塊重石頭,用來重創圍困她的四圍列國的民,並降臨在她前面朝東的橄欖山上。先知以西結預言從歌革之地來的歌革,帶領著許多國的民,來到以色列的山地,攻打神的子民以色列,而神用瘟疫、暴雨、大雹與火等擊打歌革及其眾軍,並在多國人的眼前顯現。使徒約翰預言歌革及瑪各,帶領著海沙那麼多的人,來攻打蒙愛的城耶路撒冷,便有火從天降下來燒滅了他們,隨後神在地上設立 的寶座,審判活人死人。先知但以理的「七十個七」預言,亦是與耶路撒冷的命運相關的。但以理預言在末後的「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那行毀壞可憎的〔或作使地荒涼的〕如飛而來,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或作傾在那荒涼之地〕直到所定的結局」(但9:27)。

中東以巴的局勢直至2007年11月27日安納波裡斯和會的當日,仍未發展至「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那行毀壞可憎的〔或作使地荒涼的〕如飛而來」的局面;但形勢已經到達「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的地步了,而且安納波裡斯和會亦呈現出「一七之內」的「堅定盟約」要素。

一七之內,他會連同許多X確認一個堅定的盟約
但以理書是用阿蘭文寫成的,「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的原文意思是指︰「在一七之內,他會連同許多確認一個堅定的盟約」,當中的「許多」並不是一個名詞或量詞,而是一個形容詞,可是卻沒連同任何名詞,如「人」或「國」一起運用,因此讀者須按上下文的背景推理,意會出合適的事、人或物,才能理解其意思。此外,但以理的「許多」也有可能是指事物,所以他刻意留空,讓讀者審時度勢(如2007年11月27日的安納波裡斯和會),以及按經文前文後理來意會經文的意思。,

他連同許多先前的條約確定一個堅定的盟約
在2007年11月27日,由美國所召集的安納波裡斯中東和平會議(後稱安會)結束前,以色列與巴勒斯坦代表達成共識並發表聯合聲明,強調在2007年12月12日開始展開協商,目標是2008年底之前達成一個最終的全面和平協議。他們的協商內容,卻是以2003年4月30日美國所公佈的「中東和平路線圖」為藍本,而這「中東和平路線圖」亦是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242、338及1397號決議案為基礎制定出來的。換言之,以色列與巴勒斯坦代表明年底之前所達成那項最終的全面和平協議,是連同先前那幾項條約所制定出來的。

安納波裡斯國際和會,實質上並不是一個和平談判的會議,而是一個由美國布殊政府為以巴已終斷了七年,重新啟動中東和平進程「造勢」的「秀」。旨在2008年底以巴能達成全面和平協議,實現布殊對巴勒斯坦人能在2008年立國的承諾。

他連同許多的條款細節確認一個堅定的盟約
根據美國、以色列與巴勒斯坦代表在安會達成的共識所發表的聯合聲明內容,美、以、巴會成立三邊機制,以巴將籌備成立一個聯合談判委員會,以「中東和平路線圖」為藍本,並在2007年12月12日開始展開協商。之後以巴雙方的領導人在2008年1月起展開不間斷的會談,每個月舉行兩次,務使在2008年底之前達成一個最終的全面和平協議。一個和平協議能稱得上是全面,當然包括有條款的細節,以及執行上時間的安排及運作的細節。所以以巴的領導人在2008年內一共要開廿四次會議,那麼,他們的聯合談判委員會開會的次數就要更多了!不但如此,先前的條約往往留下不少的「爛尾」。以2003年的「中東和平路線圖」為例,條約分三個階段,到了執行條約的第三階段時,亦即是2004-5年間,「中東四方」才召開第二次國際和會,永久解決邊界、耶路撒冷、巴勒斯坦難民及以色列殖民區等問題。因此,喬治布殊期望2008年底之前以巴所達成的那個最終的全面和平協議,不會跟先前的條約一樣留有任何的「爛尾」。所以,「他」「確認」「的」「一個堅定的盟約」是必須要「連同許多條款細節」,才能完全解決所有的問題。

他連同許多的承諾確認一個堅定的盟約
喬治布殊在安會指出︰「我代表美國,對所有希望在中東土地上,自由與和平地共同生活的人,重申我個人的承諾……要實現這個目標需要作出艱難妥協,而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人已選舉出支援這一目標的領導人。」其實喬治布殊是美國第一個說出支持巴勒斯坦立國的總統,他的政府於2002年3月12日,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討論「以色列¯巴勒斯坦兩國」方案中,不但沒有阻礙反而支持通過這對以色列不利的1397號決議案。喬治布殊在2002年4月5日那天,連同副總統切尼及國務卿鮑威爾在白宮草坪,因以巴之間的暴力不斷升級,出來不但指責巴勒斯坦作繭自縛,亦指責以色列再佔領巴勒斯坦人的自治城鎮;而且,他更揚言要發揮道德的領導,承諾要協助巴勒斯坦人立國。在2004年11日12日巴人領袖阿拉法特死後的一天,美英領袖在美國白宮就阿拉法特之死會面一小時後,喬治布殊及貝理雅一同會見記者。喬治布殊承諾在他新一屆的四年總統任期內,會用美國的資源協助巴勒斯坦人立國。在安會前及安會上,他多番重申他個人在2008年底前實現他對巴人立國的承諾。因此,「他連同許多的承諾確認一個堅定的盟約」。

他連同許多的國/人確認一個堅定的盟約
以巴今天的問題是涉及以色列與阿拉伯世界半個世紀的恩怨情仇。自以色列1948年立國時的獨立戰爭、1967年的六日戰爭、1973年的贖罪日戰爭和1982年以黎戰爭,直接或間接涉及幾個中東阿拉伯大國︰埃及、約旦、伊拉克、敘利亞及沙地阿拉伯。埃及和約旦先後在1978年及1994年與以色列簽署了大衛營協議和以約和平條約,互相承認對方及達成永久和平。現時由美國扶植的伊拉克民選政府,在美國的影響下,亦願意與以色列和解。可是敘利亞及沙地阿拉伯至今仍不承認以色列,處於戰爭狀態。所以,就算以色列與巴勒斯坦代表在明年底之前能達成的那項最終的全面和平協議,也會因敘利亞及沙地阿拉伯的影響而不能達至永久及全面的和平。因此,喬治布殊也期望這些阿拉伯國家參與安會,以確保日後所達成的以巴最終和約能永久無礙的落實。就是為了這原因,以色列的宿敵敘利亞以及其他十多個阿拉伯國家也被邀請參加這次和會。

此外,喬治布殊亦認為安會也需要國際社會的支持與贊助,協助巴勒斯坦建立政治與經濟機構,讓巴勒斯坦人「有能力履行他們在和平路線圖中許下的承諾」。所以,除十多個阿拉伯國家外,三十多個其他國家及機構也被邀請參加這次和會。於2007年12月17日在巴黎舉行的國際捐助巴勒斯坦會議中,英國、歐盟、美國、法國、德國、日本及南韓分別承諾捐助4.9、6.5、5.5、3、2.9、1.5及0.13億美元,支持巴人履行他們在和平路線圖中許下的承諾,就是這論點的明證。由此可見,「他有必要連同許多的國/人確認一個堅定的盟約」。

喬治布殊是否就是「他」呢?
如果筆者上述的四個推斷是正確的話,難道喬治布殊就是「他」?我認為喬治布殊是「他」的可能性很高,現提供一些觀點給讀者考慮。

喬治布殊父子均認為自己身為美國總統,應是世界的王,不但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而且有道德判斷的能力。波斯灣戰爭於1991年3月上旬結束時,美國前總統老布殊就西亞戰爭正式結束,向參眾兩院發表卅一分鐘的演說。老布殊在演說指出「這是一個新世界秩序,人類為了共同的願望︰自由、和平及公義,走在一起。唯有美國才能有這承擔、道德及能力,領導各國光復科威特。」小布殊在2002年4月5日那天連同副總統切尼及國務卿鮑威爾在白宮草坪,因以巴之間的暴力不斷升級,出來不但指責巴勒斯坦作繭自縛,亦指責以色列再佔領巴勒斯坦人的自治城鎮;而且,他更揚言要發揮道德的領導,承諾要協助巴勒斯坦人立國。小布殊獲《時代》週刊邀選為2004年度風雲人物。他於2004年12月19日對自己能兩獲殊榮回應說︰「我當然感榮幸,我想這主要是因為我是在一個影響力史無前例地大的國家,出任了總統,我相信這個國家應領導(世界)。我想我有此榮幸,其實只是反映了美國在當今世界的地位。」

布殊視自己如世界的王,雖然有點狂傲,但作為一個王,又豈會把他的子民(以色列及巴勒斯坦人)之間所面對的苦難、衝突和鬥爭置諸不理。布殊在安會上曾這樣說︰「巴勒斯坦與以色列都瞭解,幫助對方實現心中渴望,才是落實己方願望的關鍵,而雙方都需要一個『獨立、民主、能自行成長的巴勒斯坦國家』,這樣的國家才能讓巴勒斯坦人民有機會生活在自由、決心以及尊嚴,這樣的國家,才能在以色列過去數代追尋與鄰邦和平相處的目標,做出貢獻。」筆者相信布殊這番是由衷之言,誠意期望他在卸任前解決以巴的問題,不失是一個有承擔、有勇氣、有道德和能力的王者,只可惜他的才智未能預計到安會所帶來的悲劇收場。

喬治布殊是一個勇於冒險的人。2003年美伊戰爭平息後,伊拉克局勢仍然動盪不安,他冒著生命危險,兩度密訪巴格達。美國總統親到戰場,以身犯險,可想而知他是一個怎樣的人。此外,他亦於一月到訪耶路撒冷,督促以巴領導人履行2008年首次的每個月舉行兩次不間斷的會談。如果大家沒有遺忘的話,都會記得1995年前以色列總理拉賓被暗殺的事件,他被指責簽署以巴1993奧斯陸和議出賣國土而遭暗殺。喬治布殊亦被以色列人指責逼以色列交還土地給巴人,所以他這次一月的行程遭行弒的風險亦很高。安會最終有機會帶來一個最大的危機,就是以巴爭奪耶路撒冷。對筆者而言,聖經已清楚說明耶路撒冷爭奪戰是一個必然會發生的後果。但對於一個勇於冒險的喬治布殊從或然率的角度來看,以巴任何各一方願意妥協讓出耶路撒冷的可能合共二分之一,以巴雙方一同願意妥協而讓出耶路撒冷的可能是四分之一,而以巴雙方一同不願意妥協而讓出耶路撒冷的可能只有四分之一。因此,喬治布殊會認為以巴爭奪耶路撒冷的可能,只有四分之一那麼低,所以他願意接受這冒險,努力推動以巴的和平進程。

耶路撒冷最終的地位
耶路撒冷最終地位是這次和會以及日後和談的成功關鍵。根據喬治布殊在安會所指︰「我代表美國,對所有希望在中東土地上,自由與和平地共同生活的人,重申我個人的承諾……要實現這個目標需要作出艱難妥協,而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人已選舉出支援這一目標的領導人。」因此成敗也是在於以巴能否妥協及讓步。

安會安排巴勒斯坦領袖阿巴斯繼布殊演說之後演說,他指出,東耶路撒冷應該被當成未來巴勒斯坦國的首都,這一點要求也是絕對不會屈服的,若巴勒斯坦不能對東耶路撒冷行使全部主權,就沒有巴以和約。另外,他亦要求以色列撤除在約旦河西岸的軍事檢查站這項主張,他也不會退讓。以色列總理奧爾密特接著演說表示,以色列已經準備好做出「痛苦的妥協」,這可能充滿危機,但這是為了實現和平的願景。

從巴勒斯坦領袖阿巴斯到以色列總理奧爾密特的演說來看,耶路撒冷最終地位的問題,表面上因以色列已經準備好做出「痛苦的妥協」而應刃而解。可是,問題並不是這樣簡單的,以色列國會早已於1980年7月30日通過「基本法¯耶路撤冷¯首都」的法案,現任的以色列政府豈能做出一些違反自己國家法律的妥協。

白宮目前的態度是讓以巴雙方自行協商,不準備立即扮演雙方的調停人,也無意拿出「美國方案版本」,但是沙地阿拉伯外長紹德親王說,布殊向他保證「決不會讓和談失敗」,且一旦以巴雙方陷入談判僵局,布殊將會找出妥協之道。

布殊的妥協之道
筆者預期在2008年的以巴和談中,在耶路撒冷最終地位的問題上,以巴雙方將陷入談判僵局,問題最終要由美國單方面裁。根據美國、以色列與巴勒斯坦代表在安會達成的共識所發表的聯合聲明內容,當以巴雙方在一些事情陷入談判僵局,不能解決時,美國便可以擔當仲裁的角色,「美國方案版本」便可大派用場了。筆者認為這「美國方案版本」,當然是不會一面倒偏袒以巴的任何一方,也一定會合乎「妥協之道」的。筆者估計耶路撒冷最終地位的問題,將以聯合國大會於1947年所通過的181號決議案來解決。1947年11月,聯大通過了有關巴勒斯坦分治決議的第181號決議,規定在巴勒斯坦地建立猶太人的國家和阿拉伯人的國家,而耶路撒冷則國際化,由聯合國管理。這樣以色列並沒有完全失去耶路撒冷,巴勒斯坦也沒有完全得到她,耶路撒冷在聯合國的管理下,以巴雙方便仍可使用她。那麼,到了「一七之半」,他便會根據該決議,便如飛而來,到以色列山地接收耶路撒冷城,戰事使地荒涼,直到所定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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