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基督教會與同性戀

 

齊明主任(雙福基金會家庭生命倫理中心)

十二年前(一九九四)國內第一家女性主義的書房──「女書店」在台北開幕,國內的同志運動算是正式的拉開了序幕。在過去,同性戀普遍的不被社會所接受,絕大多數都隱藏著自己的同性戀生活。也因為如此,同志人口感覺起來似乎並不多,也少有教會去注意這一塊區域即將對社會及教會所造成的效應。因此,過去十幾年下來,國內同志運動的推動,可以說是通行無阻、頗有進展。列舉幾件較有指標性意義的事件,例如︰大專院校陸續的成立同志社團、同志諮詢熱線及人權團體陸續的成立、按立同志牧師以及同光教會的設立、台灣與國際的同志團體舉辦交流研討會、多家的同志書局陸續地開幕、二○○○年台北市政府編列預算支持第一屆「台北同玩節」活動,並每年的進行同志大遊行、甚至在二○○四年成功的將同志教育正式地納入「性別平等教育法」(原為「兩性平等教育法」)之中、以及各種同志雜刊物的出版、針對法律的修改及抗爭連署活動等等,可以說是已經形成了一股龐大的勢力。到目前為止,這股勢力似乎還沒有直接的侵犯到基督教會,表面上也不會干涉到教會事物。以致少有教會牧者注意到他們的發展,看似一切平安無事。教會真的會平安嗎?

性別平等教育法

原有的「兩性平等教育法」意指男女兩性應當受到平等的教育對待,並教導男女兩性尊重相處之道。這是個好的教育政策,認識男女兩性彼此的差異,教導互相尊重減少衝突。但是在有心人士的政治運作之下,卻整個改換成「性別平等教育法」。在這個已經實施的法律中,強調要尊重所有的「性傾向」和「性別特質」,並且加入「同志教育」規定。學校和老師要怎麼因應呢?要老師教甚麼?接著全國各地區舉辦各級學校的「性別教育教師研習會」,邀請同志團體講述同性戀的合情化、合理化,以博取老師及學生的認同,試圖在各級學校中推動同志運動。這其中所講述的性意識,幾乎與性解放運動的論調一致,其中夾雜著性解放的概念。教會中的青少年兒童就在學校教育中,無意識地被迫接受了。家長和老師們真的知道甚麼是同志運動的意識型態嗎?同志運動將夾帶著甚麼樣的性觀念?這些教會的小羊兒們將怎麼看待聖經。接著,同志團體與性解放運動者著手修改「兩性平等工作法」,企圖改換成「性別平等工作法」。一樣地,將「性傾向」和「性別特質」等性別意識的字眼,加入法律之中以保障他們的工作權。如果通過了,那企業主和學校就不能因為職員工個人的性傾向而決定任免。那麼教會和宗教團體怎麼辦?如果神職人員或行政幹部是同性戀者或有某些特殊性傾向,能不能因為違背宗教教義的緣故請他離職?那宗教信徒的宗教自由和宗教良心不是被剝奪了嗎!如果公民營企業主認為某些性傾向不道德,能不能以道德的理由遣散他呢!答案是︰不能。他可以依法控告──「歧視」。這意味著「道德」已經從我們的生活中消除了。

歧 視

所有基督徒都知道──我們是蒙恩得救的罪人,雖是因信稱義還是很軟弱,隨時都可能犯罪。同性戀是罪人、異性戀也是罪人、特殊性傾向的人也都是罪人。上帝愛世人,也愛同性戀者,都是蒙基督的救贖在上帝面前悔改稱義。所以真正的基督徒不應該、也不會歧視某些特定的人士。但是,罪歸罪,可以同情但不能接受。接納的是人,反對的是罪行。聖經從舊約到新約,直到現在,一直都稱同性戀是罪,教會也一直反對同性戀的行為。就如同反對婚外性行為、說謊、偷竊、強暴、不公義一樣。如果說基督徒因為反對同性戀行為就是歧視,那麼反對婚外性行為、說謊、偷竊、強暴、不公義也都成為歧視了。甚至有些人索性將聖經記載同性戀是罪的經節強解為非罪,認為隨著時代的變遷,聖經的解釋也應該改變。那麼其他的罪呢?是不是也可以隨著時代的變遷改一改了。就連非基督徒也因著對於自然律的生命經驗而反對同性戀,也同樣的被同志團體譏為「恐同症」、「道德恐慌」、「道德保守」,需要接受治療、需要被解放。這麼看來,是誰歧視誰?同樣是華人社會的香港,已經提出了「性傾向歧視法」的立法準備,而眾教會史無前例的聯合反對。香港教會聲明︰教會並不是歧視同性戀或其他性傾向,而是反對以法律手段強制所有國民接受一個還具有爭議的性價值觀,剝奪了多數人的道德價值選擇權。我們相信,台灣的同志人權及性解團體也早已摩拳擦掌伺機而動。呼籲所有的基督徒和牧者們,要留意要關心,做好準備。

同性戀的困境

我們不想辯論同性戀的傾向是不是天生的,因為直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項可驗證的科學證據能夠證明,同性戀性傾向是天生的。但是也不表示未來不會有新的科學證據出現。但是,許多的機構和教會在輔導同性戀的結果卻是很有功效。因此,後天改變同性戀是可能的。綜合國內外輔導機構的經驗發現,接受輔導的同志朋友們通常都有︰缺乏愛、早年不愉快或受創的成長經驗,甚至大部分還伴隨著性沈溺(性成癮)。他們經由同性間獲取情感和情慾上短暫的抒解,但是卻又不能體會到真正的滿足。不斷的尋尋覓覓,這其中所體現的,與不成熟的異性戀情相仿。到後來,索性放棄,以性替代愛,以致經常更換性伴侶。而同志運動倡導者又不斷地以詭辯的技巧,合理化同性戀之間的矛盾與空虛。而同性間不安定的戀情和混亂的性關係,長久下來會造成一個人的精神痛苦。曾經有許多前同志(同性戀過來人)表示,他們會厭惡自己,逃避正常的人際關係,隱藏真實的生活,甚至懷疑自己是否是人格分裂。難怪同性戀者的精神疾病或意圖自殺的比例非常的高。他們需要愛,需要被接納,需要上帝的愛,就如同一般人一樣。教會的弟兄姊妹,若要陪伴同志朋友必須要注意──性成癮、情感依賴、感情轉移等等,輔導者若非是情感成熟、專業經驗充足,以及團隊服事,千萬不要單獨地貿然行事。要為他們長期的禱告,耐心等待神的大能。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華人社會終究比較保守,絕大多數同性戀傾向的朋友是隱藏的,他們表現得與一般人相同,或娶妻生子、或單身。但是,因為同性戀的困擾,使得他們無法過正常的婚姻家庭生活,內心實在痛苦萬分。在教會中,這類的弟兄姊妹常時有所聞。能作的就是關懷、接納、禱告。幫助他們尋求專業機構進行輔導,萬不可大驚小怪。

基督徒要如何因應

我們千萬不要以為這些同志運動和性解團體與我們無關,這股勢力會漸漸地侵入到教會的心靈和生活。畢竟,教會是同時存在在社會裡的。況且,基督徒明白真理,知道同性戀和淫亂是神所不喜悅的,是個既有破壞性又具感染力的罪。若基督徒不能將真理顯明在世人面前使人悔改,就像人點燈卻放在斗底下。主耶穌要我們︰「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太五15)「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六9-10)基督徒不是要走上街頭搞抗爭,但是至少要發出呼籲,也是基督徒的先知位份,提醒世人不要受其影響而墮入黑暗的深淵。也藉著各樣的見證,讓人有機會聽聞基督的真理,在這背逆彎曲的世代中作鹽作光。眾教會弟兄姊妹們要開始為這事工禱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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