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同性婚姻提案失敗

 

【編譯黃約書亞/CCF, AP, The Christian Post六月二日報導】美國加州眾議院於六月二日就AB 19提案進行最後一輪投票,結果是37票贊成、36票反對、7票棄權,得不到所需的41票,令同性結婚證書案失敗。

該提案由加州一名民主黨同性戀眾議員Mark Leno提出,修改加州對婚姻的定義,由「一男一女」改為「兩個人」,若通過,加州便成為全美首個州經由立法准許同性婚姻,屆時加州每一個縣都要簽髮結婚證書給同性夫婦。另一個准許同性結婚的麻州是透過司法裁決而合法化的。

加州眾議院共有80席,提案需41票才可通過,其中民主黨占48席,但投票時有多名民主黨員不是棄權,便是與共和黨員投反對票。結果差了4票便無法通過。

加州近幾年都在爭論同性結婚的問題。在十多年前,加州已通過同居伴侶法案,准許同性伴侶同居生活,雖不是婚姻,但可享有已婚夫婦所享有的地位和權利。維護傳統婚姻人士於2000年提出22號提案,將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的結合,獲得選民通過。但到今年三月,三藩市最高法院法官Richard Kramer裁定加州禁止同性結婚是違反州憲法精神。剛在本周,州檢察長Bill Lockyer對Kramer的裁決提出上訴。

大力反對AB 19提案的「兒童家庭運動」(Campaign for Children and Families, CCF)會長Randy Thomasson說︰「我們避過了這粒子彈(指AB 19),但對婚姻的更多攻擊將會來自三藩市的法官。加州人民已學曉維護一男一女婚姻,必須修改州的憲法,以凌駕政客及法官對婚姻及選民的漠視。」他預測三藩市的加州上訴庭會維持Kramer法官的裁決,而加州最高法院大概會為同性婚姻巧立名目。目前,CCF正準備發動選民簽名,爭取把修改州憲法的提案納入2006年的選票內。

加州共和黨州長阿諾舒華辛力加對AB 19提案沒有表態,但他曾說,社會性的變革,應由選民決定,而非法官或立法者。

◆ 為加州成功阻止同性婚姻合法化感謝神,要繼續為修改州憲法確保一男一女婚姻的努力禱告。
(取材自www.savecalifornia.com、www.christianpost.com、www.signonsandieg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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