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索夫基督教會憂心新宗教法危害信仰自由

【編譯Echo/ ASN十一月二十四日報導】科索夫少數宗教團體和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Organization for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簡稱OSCE)在科索夫的辦公室嚴正關切起草中的新宗教法,法案規定新宗教團體必須滿五百人才能登記合法聚會,嚴禁未登記的宗教團體有任何活動。代表阿爾巴尼亞數間基督教教會的科索夫福音運動機構說,科索夫的基督教會宗教自由將大受阻礙。
雖然有來自各方的專家學者和宗教團體代表一起討論審核這項起草的新宗教法,然而他們聲稱一點影響力都沒有,每次送來的法案都經政府掌控,人民團體或宗教團體毫無變更能力,有的人認為這根本是極權主義,需要國際壓力讓科索夫政府不要行事太過,回到過去的共產主義或民族宗教。OSCE發言人說他們會盡力監督新法是否符合國際人權標準。基督教團體最先向政府提出請願,希望不要有人數的門檻,也不要強迫所有的基督教小團體成為一個大團體,希望宗教團體無論大小都有生存的空間。
新法案條款十一允酗w存在五年的宗教團體申請登記,而在條款三十則規定他們必須證明至少有五百名會友才能申請,申請單位必須提供文件摘要說明他們宗教活動的內容與方式,還有他們的組織運作架構。條款十四聲明宗教團體的名字裡必須包括科索夫,名字不可與已登記在案的重複,但條款中並未明說同一宗派的伊斯蘭教或浸信會教會或其他宗教的支派是否不准登記。條款十六說宗教團體可以自由在自己租用的建築物內活動,但未說明未登記在案的宗教團體是否也享同樣權利。戶外的宗教活動必須申請通過才得執行,但條款中未說明誰來定這些戶外活動的規範。
條款十八允釵野薊k的儀式後才可以有婚禮,嬰兒洗禮必須在登記出生後才能執行。雖然條款八說宗教團體可以自己選擇領袖,然而條款九第二部分卻規定宗教領袖必須是科索夫的公民,文中也未定義何謂科索夫的公民,舉例來說,兩位塞爾維亞的主教(Bishop Artemije and Bishop Teodosije)都不是出生在科索夫,是否他們就不能成為東正教Ras-ka和Prizren教區的領袖呢?條款三十八規定,現有宗教團體在新法通過六個月內必須提出所有資料,否則將失去註冊和所有合法權利。當新宗教法執行時,過去所有的宗教法在科索夫都將無效。
◆請為科索夫人民代禱,讓他們擁有信仰的自由與和平的保障。
(取材自www.assistnews.net)

admin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Next Post

新界神召會慶五十週年

11/12/2004 – 28 基斯流月 5765
  新界神召會於本月十二日在剛建成的禮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