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閱讀一本書?方式可以很多,可以很有趣味,可以稍稍遠離一下書的中心思想,跑到外圍注視本來看為微不足道的事件。這非無聊,也非低級趣味,只要用心去讀,用腦思考,花時間追蹤,一個細節也可以讓讀者對世界、歷史、文化有更大的發現。
福爾摩斯是偵探小說的經典,作者在情節中暗藏線索,讓讀者與福爾摩斯一同破案。日本的福爾摩斯迷関矢悅子,卻將焦點放在故事中出現過的食物上,引伸至歷史文化的研究,最後將成果出版成書–《福爾摩斯的飲食與生活研究》,帶讀者「跟著小說情節破解英國餐桌文化及日常線索」。無論是火腿蛋、小型蘇打水製造瓶等,都可以是線索,追尋的目標是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飲食文化。例如在《銀色馬》中,從晚餐的咖喱羊肉(加入鴉片)找到破案的重大線索(魔鬼在細節),但作者的更大興趣是英國人吃咖哩的歷史,她在書中引用古籍,將十八世紀的咖喱羊肉食譜呈現給今日的讀者。日本人對工作的認真和專注令人佩服。
最近我帶人查經,特別點出經文中的細節,看似平凡沒特別意思的一個地名、一個動作、一個詞語,可能隱藏重大意思,一旦發現了,如同抓住一把鎖匙,打開更廣闊的天地,對經文有更深的認識。
今年4月的逾越節,大家有沒有吃逾越節餐呢?如有,應該會提到出埃及記十二章以色列漏夜逃出埃及的故事吧。9節說,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要烤羊,不能生吃,這點我們大概明白;但耶和華又吩咐,不能用水煮,到底水煮與火烤有何不同?味道當然不同,但煮食方式與出埃及事件有何關連?真的這麼重要嗎?既然命令清晰下達,一點不含糊,可能隱含特別意思吧。聯合神學院舊約教授Thomas B. Dozeman在釋經書《出埃及記》(Exodus)裡的見解可能有助我們找出線索。
他指,聖經中向神所獻的祭通常是火祭,用烤的方式才產生馨香的氣味去到耶和華面前,而聞香氣表示祂的悅納。用煮的方法處理祭物則有三種情況:一是祭司承接聖職禮(出二十九31),二是贖罪祭(利六28),三是拿細耳人還俗禮(民六19),三種情況都涉及參與者本身的有所改變。但逾越節是「耶和華的逾越節」,是祂對付邪惡的時刻,不涉及人自身任何的改變。
讀者們可以自行思考是否同意他的觀點,但我想說的是,當我們以敬畏的好奇心研讀、查考、思想、默想經文,這樣的查經就會成為有趣的探索,而在過程中所獲得的會更深刻。心理學家也指出,學習過程若有難度,又付出努力,學習成果比舒適的學習更大,滿足感也更大。不然,那個福爾摩斯迷怎會在飲食研究上展示巨大的熱情?
文@黃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