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光,也有黑暗 -【文化守望者】專欄

某天我在工作室,抺杯子時,有幾位到訪的中學生剛經過,那裡的負責人就介紹我,說我是寫童話的。給小朋友看的童話?他們顯然對童話沒興趣,但胖子同學好像想起什麼,有禮貌地說:「我有一條問題,請你不要介意。」我請他放心。他真的放鬆了一點,但語氣仍帶有幾分慎重的說:「童話故事都很簡單的,而小說作家如余華,寫的是人性,很有深度,你怎麼看呢?」他想問的是,童話有什麼文學價值?

我不感到冒犯,老實說,以前我也是這樣想的。但當時我手中的杯子還未抺乾,而我們在門外門內站著,不是時候討論有深度的事情,只想給個簡單的回應,當然也要搬出個有深度的大哲學家出來,我就說:「齊克果都寫動物寓言的,家中還收藏世界各地出版的童話書。」

用淺易的語言寫作,並不代表內容就是膚淺。水墨畫可能只用上簡單的幾筆,就表現出神乎其技的美感,但不是人人能做到。有人愛水墨畫,也有人愛工筆畫,不同形式,不同美學。

我個人認為,兒童故事寫作與成人寫作,真的有一樣重大分別,就是考慮兒童的心理成熟程度,這是作者的道德考慮。我不認為道德與藝術可以分開。因此,寫給兒童看的,刻劃人性的程度會有自限,特別是幽暗面和人性的複雜,都要顧及小讀者的成熟程度。拔苗不能助長,不要催迫小朋友過早面對世界的殘酷,然而,也不用結構一個無痛的世界,故事適當地反映不完美的現實,可以幫助小朋友邁向成熟。當然,至於如何拿捏,是沒有固定準則的,在這方面,作者的良心顯得重要。什麼程度可以,什麼程度不可以,家長和教育工作者就要做最後的把關。

有些人批評基督徒的藝術創作太膚淺,只表達光明一面,漠視人性的黑暗,不但脫離現實,而且平庸。我想,這都是真實。但我也見到另一極端情況,不少的現代基督徒藝術家幾乎只有探索黑暗面的熱情,透過描繪人性黑暗而尋求藝術的真。可能這是不自覺地受到現代藝術潮流的影響,我不肯定,但無論如何,將黑暗面剖開給人看,確實是時代的主流。黑暗容易描繪,還是光明容易描繪呢?

當光照射在一件物件上,如果你排除陰影,只有光,那就不是寫實。但如果你只保留陰影,排除了陽光,一樣不是真實。有光,也有陰影,而光勝過了黑暗,就構成一種懾人心魄的美。這種帶有形式的美有喚醒的力量,激發我們追求眼目所看不見的美。


文@黃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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