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教會不怕被控違法 堅持用「阿拉」稱呼神

 

馬來西亞沙撈越教會聯會(Association of Churches in Sarawak)主席Datuk Bolly Lapok主教表示,馬來西亞土著教會將繼續沿用「阿拉」這字眼。

「任何意圖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都是公然挑戰及違反馬來西亞協定,而協定是確保沙巴及沙撈越非穆斯林享有宗教自由權利的。」沙巴與沙撈越的基督徒已投票決定,即使被法律起訴,仍會用「阿拉」來稱呼神。

沙巴教會議會的總裁Thomas Tsen牧師亦說,國內的基督徒將繼續祈禱,事件和問題能夠和平地解決,為人民帶來好處。他表示教會希望繼續在馬來西亞和諧、和平地生活。

今年10月,上訴法院裁定,內政部禁止在馬來西亞天主教週報《The Herald》使用「阿拉」這個詞是合理的,並指這詞沒有被整合到基督教信仰。沙撈越教會聯會於是展開公開論壇,探討這詞的用法與宗教自由的關係,並討論上訴法院的裁決,是否只適用於《The Herald》。

天主教東馬山打根教區主教Julius Dusin Gitom拿督表示,教會將繼續使用這個詞,直到他們被起訴。他認為政府領導人「隱藏」法例真正的覆蓋度,假稱上訴法院的裁定只限於《The Herald》。「情況並非如此,這是個全面的禁止,將影響每一個人。」

他還指責馬來民族組織及泛馬來西亞伊斯蘭黨,試圖爭取比對方更加「伊斯蘭」,這促成了整個問題的發生。

馬來西亞六成人口是穆斯林,基督徒占總人口9%,大部分是沙巴和沙撈越土著群體。在最近的幾十年,馬來西亞已經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明顯的宗教衝突。自2009年法院判決解除了政府禁止在馬來文聖經中用「阿拉」這詞,緊張關係就一直持續。

(Christian Solidarity Worldwide會訊,2013年11月25日,陳淑安編譯報道)

禱告︰馬來西亞政府尊重基督教傳統,不讓政治鬥爭演變成宗教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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