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鼓勵適婚男女接受婚前輔導教育課 傳福音良機

 
 

【台灣國度復興報記者林稚雯台中報道】「台中市幸福家庭快樂城市推動聯盟」5月15日於台中聖教會舉行「幸福小棧研討會」,以專題演說和實例分享的方式,邀請大台中地區牧者共同關心教會內部家庭與婚姻事工現況;同時,也藉會議討論,若在社區中推廣家庭婚姻事工,有可用的轉介資源並作好準備。

台中思恩堂杜明達牧師提到,為減低離婚率,避免破碎家庭的產生,台灣已設立「家庭教育法」,針對適婚男女,規定各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提供至少4小時婚前輔導教育課,雖非強制上課,但仍鼓勵大眾參加。

杜牧師認為,4小時的課既是建立幸福婚姻的基礎,也是和被輔導者建立關係、傳福音的大好機會,若有機會對未信者做婚前輔導,「要減少信仰專有名詞,言談中以簡單淺顯的方式,帶入聖經真理。」

聯盟執行秘書賴香君與劉建宏夫婦(如圖),在專題研討時指出︰教會對於婚前輔導事工多采教牧輔導方式。教牧輔導以神為本,看重婚姻中有一位天作之合的上帝,強調捨己和委身,這是相較一般的心理輔導最大不同之處,輔導不僅是為了建立美滿的婚姻,也有機會為神贏得整個家庭。

此外,目前社會上同居、試婚風氣盛行,但經過研究,試婚者的離婚率是一般人的2倍以上,試婚的過程,也造成缺乏對伴侶更多的溝通認識,以及無法期待婚姻、懷孕,和真正婚後女方被婆家看輕等諸多問題。此種現象更突顯出婚輔事工的重要性,在輔導過程中不但要解決伴侶間的問題,也要同時將正確的價值觀導入,讓人瞭解神設立婚姻的真諦。

研討會中邀請台中貴格會中心教會何淑鳳師母分享實例,她以一對經輔導多年,其間分合不斷的夫婦為例說明,除了伴侶性格、價值觀之外,原生家庭也是婚姻事工中不可忽略的一項課題,父母所淺移默化的習慣和思維模式,會為婚姻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因此輔導者需對將婚男女提供聖經的教導︰「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

賴香君呼籲,婚姻工作的範圍龐大,婚前輔導只是事工的入門磚,期待有更多教會願意投入相關領域,同為創建幸福家庭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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