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鄰赤子心──不要覺得自己很重要

 

文◎劉達芳

這是一個弔詭性的事實──我們每一個人都不重要,同時卻很重要。

聖經裡說,人很微小,當我們觀看神指頭所創造的天, 所設立的月亮星宿,就知道「人算甚麼」(詩八︰3-4)。人不但很微小,而且生命短暫,人的生命由出生到成長,轉瞬間就活到五十、六十歲,很快就會在人生的舞台上消失。如果人知道自己微小的話,就應該不把自己看得那麼重要,不必以為世界沒有了自己,就會很糟糕。

莫自視過高

有些人以為自己是10A狀元,公司能上市,能自置一千萬元的房子,就很了不起。教牧所寫的書若暢銷,教會千人以上,事工日益壯大,自己就很成功。但其實神可以在廿四小時內叫一層樓倒塌、叫一個生意倒閉、叫一個事工結束。神沒有我們,仍然過得很好。

世界上很多掌權者、獨裁者認為只有自己配得統治,他以為他統治,對他的子民來說是最好的,只有他知道怎樣才會帶給子民最大的祝福;他不認為從別人身上有所學習,他不容許別人有貢獻,甚至會追殺異見者。但聖經說︰「神廢王、立王。」多少獨裁者死於人民手下。

教會內結黨紛爭,是因為太多的執事會主席、太多的團契領袖、太多的基督徒認為,只有自己最配得去管理教會,他的意見是最好的,他最明白會眾的需要,最能解決別人的問題。人看自己看得太重要、看得自己太大,就很執意於「我需要甚麼」、「我認為該如此」、「我的看法是這樣」、「我的理解是如此」、「我的領受、我的感受…」,所以開會就是權力爭奪戰,彼此拼過你死我活。

放手與神同工

但願我們都明白自己的有限及微小,知道自己不重要,教會不是完全倚靠我們,宗派不是靠你存在,香港沒有你也很好,中國更不一定需要你。

當你明白自己是微小的時候,就可以放手,不再抓,不再操控。放手,就可以享受神、真正服事神。當你明白這一切都不屬於任何人的時候,神就可以作主。一個不那麼重要的人,不會容易被別人冒犯,也易於與人同工。

我們只不過是宇宙中的一顆微塵、漫山遍野中的一株小草、滔滔河水裡的一滴小珠;當我們明白這事實時,我們就更能夠去敬拜神,更能夠放手讓神去掌權。

所有的家庭糾紛及教會不和,其實都源於人覺得自己很重要,也覺得他的感覺、他是否被人重視、他是否被人呵護疼愛等都很重要,中國人有句說話︰「有容乃大」,當我們的胸襟廣闊,能夠容納別人,能夠把自己放在神的手中,我們就是真正的「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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