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上訴法庭否決一男一女婚姻制度支持者的上訴,裁定「加州8號提案」違憲,有同志運動人士在庭外為此歡呼。
加州三藩市第九巡迴上訴法庭於2月7日以2比1作出以上裁決。法官表示,8號提案對婚姻定義作出的修訂,完全沒有作用,只是將同性伴侶的關係視為低等,故此違反人人平等的憲法精神。法官又指,選民「針對少數社群」而參與公投,才促成8號提案的通過。
同性婚姻在2008年被加州最高法院裁定合法,5個月後,加州選民在公投中,以52%的票數通過8號提案,透過修訂憲法的婚姻定義,成功制止同性婚姻合法化;後來,同性戀人士向法庭提出上訴,同性戀法官華克(Vaughn Walker)於2010年判決8號提案違反憲法。其後8號提案支持者向法院上訴,今次上訴雖被否決,但可上訴至最高法院。
(2012年2月7日,王妍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