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片︰法律學者解釋以色列國的合法地位

 

巴勒斯坦國單方面發出立國宣言,不單觸犯國際法的重要原則,亦會令《奧斯陸臨時協議》(Oslo Interim Agreement)終止。此舉亦會違反該國其中一項核心承諾,就是不會改變約旦河西岸的法律地位,直至有關永久地位的協商得出結果為止。

歐洲支持以色列聯盟(European Coalition for Israel)在最新製作的紀錄片中發出上述訊息,呼籲國際關注現代以色列國的法律基礎,以及分裂以色列的嚴重後果,片長15分鐘。發言人呼籲,以色列與巴勒斯坦雙方最後必須協商,根據歷史事實和國際法達成和平協議。

紀錄片指出,現時以色列國的合法地位並非建基於聯合國於1947年通過的巴勒斯坦劃分計劃(UN Partition Plan),而是根據國際社會早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由1920年4月聖裡模會議(San Remo Conference)所作的法律行為及承諾而訂定。該會議由同盟國的最高理事會(Supreme Council of the Allied Powers)召開,會上以色列立國權被納入國際法,因此以色列在立國前已有存在權。該等承諾其後引入聯合國的《聯合國憲章》第80章,至今仍然生效。

歐洲支持以色列聯盟總幹事Tomas Sandell總結時表示,如果我們不瞭解及尊重這些事實,我們便漸漸破壞和平的真正基礎。

著名法律學者及外交官如Jacques Gauthier、Howard Grief和Dore Gold等都在紀錄片中指出現代以色列國的法律基礎。他們表明,重返1948至1967年的停火線不但有損聯合國對保障以色列邊境的承諾,亦會再次分裂耶路撒冷,把舊城交由巴勒斯坦管治。

紀錄片亦指,保障猶太人及阿拉伯人「共同擁有的城市」的唯一方法,就是保持耶路撒冷不被分割,並由以色列統治,從而確保舊城仍為各種信仰人士開放。過去44年的歷史證明,不同信仰群體在以色列管治下才能共存,若交在阿拉伯人手上,只會再次限制宗教自由,危害聖城的未來。

瀏覽紀錄片︰www.GivePeaceAChance.info

(取材自www.ec4i.org ,2011年8月22日,Bess編譯)

admin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Next Post

以色列發展全機械人部隊

05/09/2011 – 6 以祿月 5771
  以色列快將部署首支全機械人部隊,它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