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HRC)3月24日在日內瓦通過一項議案,反對以宗教為由作出偏執和暴力行為。今次議案卻放棄了伊斯蘭會議組織(OIC)向來提倡的「宗教誹謗」概念,而且沒有直接提到伊斯蘭教。
這是聯合國最高人權機構自1999年以來第一次不採用OIC提出的「宗教誹謗」概念,此概念表面看起來是支持宗教寬容與和平,但事實上被伊斯蘭國家利用成為逼迫基督徒的合法理由。
美國國務卿希拉裡表示,美國對聯合國今次的決議表示歡迎,認為是「進一步推動國際社會抵制宗教不寬容行為」。但她同時讚賞伊斯蘭會議組織(OIC)及其成員國「為今天取得這項重大成就發揮的領導作用」。
(取材自CNS News和美國華府新聞稿,3月25日,汪淼恩、王妍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