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殺嬰猖獗

 

巴基斯坦法例禁止墮胎,例外是當懷孕危害母親的性命。因婚前和婚姻以外懷孕生子會遭社會譴責,而在伊斯蘭教法的嚴厲執行下,通姦罪會判處死刑,導致巴國的謀殺嬰孩案有上升的趨勢。

法新社報道,當地一個慈善組織估計,去年巴國有逾1,000嬰兒被殺或因被棄於街頭而死,大部分是女嬰,但數據只包括大城市,鄉村沒有計算在內。該組織指,單是去年12月,他們在垃圾場和下水道發現40具棄嬰屍體。

該組織在報道中又說,他們所發現的棄嬰每10個就有9個是女嬰,指貧窮問題日益嚴重是導致更多女嬰被棄的原因。在巴國,女性被視為家庭的經濟重擔,因為不能在社會找工作謀生,女兒出嫁時,家庭甚至須籌得一百萬盧布(相等於11,700美元)的嫁妝費。按巴國法例,棄嬰罪可判7年監禁,而謀殺可判終生監禁,但現實中甚少人會因棄嬰或殺嬰遭起訴,有律師指,大部分的警局都不受理。

(2011年1月17日,王妍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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