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Cecelia Chan/www.lifesitenews.com/5月28日/ Matthew Cullian Hoffman報道】韓國法院裁定,冷凍胚胎沒有生命,因此可作實驗用途及隨時銷毀。
這項裁定駁回胚胎的父母,以及11名個別人士,包括哲學家、倫理學家和醫生提出的訴訟,另有兩個胚胎本身被列為原告。
胚胎是為一對姓藍的夫婦而製作,以試管受精方式製作共3個胚胎,1個植入體內,另外2個留作植入體內或用於科學研究。
然而,藉著一隊專家的協助,藍氏夫婦改變心意,試圖維護自己未出生孩子的權利。
原告人指出︰「生物倫理的法律界定人工授精的胚胎屬於非人類的一團細胞,可用作研究工具,授權人於保存期後丟棄胚胎,這是違反了基本的生命權。」
但法院不同意他們的說法,聲稱生長不超過14天的胚胎並不算是人。法院的判詞指︰「我們承認胎兒的基本權利,雖然卵子已受精,但胚胎的原始組織尚未形成,不能被視為人類。」
憲法法院院長Kang-kook說︰「少於14天的受精胚胎是有可能成為一個人,但不是獨立的人類。他們不應獲得與人類相同的憲法權利。」 他補充說︰「我們不能期望人們尋找超過5歲大的胚胎作為人工受精的目的。但保存胚胎的成本費用龐大。胚胎捐助者可能會感到不舒服,但不應該禁止其研究用途。」
首爾天主教教區生命委員會譴責此項裁決。委員會總幹事Park Jung-woo神父說︰「每個人都經過胚胎階段,天主教對憲法法院的決定表示遺憾,因為我們反對人工創造的胚胎和其用途,成為了生產的工具,他們應是有尊嚴的生命。」
*求主改變法院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