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珠寶入以色列判囚3個月 李志光牧師準備上訴


(來源︰聖地資源中心網站)
 

【記者黃少芬報道】聖地資源中心總幹事李志光牧師去年12月因走私珠寶罪名,被以色列判囚3個月,今年1月提早獲釋,2月返港。他表示準備向以國內政部提出上訴,希望當局撤銷入境禁令。

以色列傳媒 「Haaretz」 去年報道李志光牧師被拘捕事件,指他12月6日在特拉維夫本古裡安機場入境時,因為沒有向海關申報身上攜帶價值14萬美元的珠寶,而即場被捕,後因走私罪成,被法院判囚3個月。《東方日報》在2月19日披露有關案情。

李牧師向本報表示,他受托替一名巴勒斯坦朋友帶該批珠寶入境,對方是一名樂善好施的基督徒,他強調自己只是為了「幫助朋友」,沒有賺錢的意圖。他承認在過去3年替對方運送珠寶入境以色列15次,對方提供機票和酬金,以往海關一直沒有搜查他的行李。他清楚運送的物品是有銷售用途的珠寶,售賣對象是以色列旅客,但他表示不清楚黃金的純度和鑽石的價值。

李牧師為是次事件撰寫〈蒙福之旅回憶錄〉,他提及自己在獄中「向神反覆認罪,求神潔淨」他,又禁食10天。

由於李牧師在以色列留下刑事案底,現時被禁止入境。他說,聖地資源中心在農曆新年有以色列旅行團出發,由李師母領隊;他以後會繼續帶團到土耳其、約旦、埃及;若然上訴得直,他會再次帶團去以色列,但次數會減少,因為他相信自己的召命是留港多做工作,訓練其他人擔任領隊。

李志光牧師及李關婉芬師母在1994年創辦聖地資源中心,任職總幹事,1996年曾獲以色列政府頒發耶路撒冷聖城獎章,以表揚其對聖地教育的傑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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