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總統簽署「煽動仇恨罪議案」

 

【編譯黃約書亞、Cecilia Chan/cbn.com/10月8、22及28日報道】國會參議院於10月22日以68比29票通過 「煽動仇恨罪議案」,奧巴馬總統於28日簽署,正式成為法律。

「煽動仇恨罪議案」初於10月8日在眾議院投票過關。該議案是將目前的煽動仇恨保障範圍加入對同性戀者的保障,在國會經過十多年的爭論都未獲通過,但有議員將這項議案與一項不相關的防衛授權法案綁在一起,而最終獲得通過。

支持者說,此法例將保護男女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和跨性人士,避免成為暴力罪行的目標。然而,批評者擔心,此舉對傳道人講道時反對同性戀會構成有罪。 議員Pence說︰「有人講道,以羅馬書第一章講到性犯罪,聽道的人領受了,心中憎恨犯這方面罪的人,走出教堂,襲擊性犯罪的人,這位講道的傳道人在此聯邦法律下也屬犯法,因他的講道誘使他人犯法。」

馬里蘭州盼望基督教會牧師傑克遜主教(Bishop Harry R. Jackson, Jr. )年初時在國會山莊舉行的一次反「煽動仇恨罪議案」的新聞發佈會上說︰「聖經並不容許某些生活方式,我知道這樣說在政治層面上是不正確,但在今天這個世代,我們這些有信仰的宗教團體領袖,必須作出選擇,是要在聖經層面上正確還是政治層面上正確。我相信如果我們聖經層面上正確的話,我們將影響這個國家。」

「自由協談」(Liberty Counsel)的Matt Barber說︰「幾年前根據賓夕凡尼亞州的仇恨罪法律,有十一名基督徒在費城一個同性戀集會上跟人分享福音而遭逮捕。由此可見,這新法律會危及言論自由。雖然新法律有字句保障宗教自由,但不夠明確,並不能完全免除牧師的刑責。若主控官是左翼人士,就會按其主觀解釋,決定甚麼言論構成仇恨。」

在一些有類似仇恨罪國家,確有牧師在講道時按照聖經指同性戀是罪而遭起訴。

◆求主賜基督徒律師在有關的訴訟上能理據充足地替牧師辯護,並能上訴至最高法院,判「煽動仇恨罪議案」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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