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投票將「同性婚姻」合法化

 

【編譯Sharon/onenewsnow.com/6月17日報道】在挪威,星期二在一條新平等法例通過下,同性戀者將與異性戀者一樣,獲許有同等的權利結婚、收養和進行人工授精。

挪威上議院投票以23對17票贊成性別中立的婚姻法,而在同一日,一些同性戀伴侶在美國加州結婚。挪威新法取代1993年的法例,舊法給予同性戀者有權作類似婚姻的民事結合,但並不准在教會舉行結婚典禮或收養。新法例在1月1日生效。

挪威全國同性戀者解放協會領導人奧雲(Jon Reidar Oeyan)說︰「真是歡喜欲狂,我們為此爭取了一段很長的時間,很想去慶祝。我一直不敢慶祝,直至我聽見上議院議長擊錘作實為止。」上月議會多數派宣佈通過新法例的協議,而上星期下議院則以84對41票通過此法例。

包括基督教民主黨和前進黨在內的反對者提出反駁,說小孩子需要成長於有一個有母親和父親的傳統家庭;他們反對協助女同性戀者懷孕;並說立法過程過於倉促。該法例給予個別教會和神職人員有權為同性戀伴侶舉行結婚典禮,但並不是法律責任。

挪威人口有四百七十萬人,當中85%的人是國教挪威路德教會的登記成員,儘管很少人是活躍會員。由於教會在同性戀婚姻議題上鬧分裂,教會很可能容許每個堂會自行決定是否容許同性戀結婚典禮,正如去年教會容許教區自行決定是否接受有同性戀關係的神職人員。

1989年,丹麥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國家容許同性戀者有民事結合,相似於挪威的現行法例。2001年,荷蘭成為第一個國家給予同性戀伴侶全部的婚姻權利。

◆多一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就容易在其他地方產生骨牌效應,求主提醒亞洲教會防範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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