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見證 – 榮頌團契 陳健邦先生

 

我叫陳健邦,今年卅三歲。在從前的我是一名吸毒者。我自小出生於一個小康之家,由於我是家中長子,所以父母對我期望很大,對於我的管教也比較嚴厲。在我三歲我已經認識耶穌基督,因為我是在基督教幼稚園就讀,但我自小只當是一個神話。
在我成長的過程中,我記憶中的父母只是經常為生意奔波勞碌,很少抽時間與我溝通,很多時只會在金錢上去滿足我,當時年幼的我,因有大量金錢揮霍,導致性格非常囂張自我,當時很少受到家人的關心,而且更經常留連於娛樂場所,最後結識了一班童黨,對學業亦漠不關心,更漠視自己的前途,最後更與一班當時以為是知己的童黨,一同去吸食一些軟性毒品,最後為尋求刺激更與童黨門一同去行劫,換來的代價就是被法庭判處入一些強制性的戒毒中心。
在戒毒中心刑滿離開後,在大約半年後又再重吸,更與一班在戒毒中心認識的所謂朋友一同吸毒,後來更沾上海洛英(俗稱白粉),我記得當年只有廿一歲,我大概被毒品捆綁了大約十二年,在這十二年的時間內,我曾嘗試過約十次的自願或非自願的戒毒治療,因犯罪而入獄也有三次,但我從來沒有改變,在我廿九歲那年,我開始對吸食白粉未能滿足,最後更聽朋友講吸食一種叫安非他命(俗稱冰)的毒品,誤信可以能將白粉戒除,後來更因為吸食冰而導致精神出現問題及經常失眠,脾氣變得暴燥,還要看精神科醫生,在一次覆診的期間因藥物的問題與醫生爭拗,最後還出手打傷了那位醫生,最後被送到青山精神病醫院接受治療。
在精神病醫院內治療了六個月,醫生證實我不是精神病患者,只是受到毒品影響才會出手傷人。出院之後因為傷人的問題要承擔法律上的責任,起初我想就算判我入獄,我都不會當甚麼一回事,當法官判決的時候,法官問我︰「有甚麼求情的理由?」我回答說︰「你判我入獄吧!」但當時法官對我說︰「戒毒同坐監你已經試過好多次,今次我想你去一些有基督教信仰的機構。」
在輾轉之間我來到榮頌團契,在某一個主日崇拜,我聽到牧師的分享,講到他自己生命的改變,在次日的早上,我睡醒起來回想自己三十年來,連一件值得回憶的事也沒有,往後的人生如何渡過呢?從那天開始,我覺得要學那位牧師一樣需要學習生命的改變。從那天開始,我真正悔改認罪,並決志信主,每天早上敬拜讀經,祈禱靈修。在某一天的早上,我在靈修的時間,我看到一節經文(羅馬書六章所提及到罪與恩的結局),感受到以往的我是一名淪為毒品的奴僕,慢慢受聖經的真理感動,明白到恩典是可以白白得來的,因為以往的我因吸毒的問題,每晚失眠,當時需要服食安眠藥才可入睡,在我從聖經裡面看見(馬太福音九章那個患血漏病十二年的婦人被神醫治的經過),當時我覺得自己雖然已經悔改,但我仍依賴安眠藥,我覺得自己就好像聖經內所講被捆綁。當時天真的我就嘗試透過祈禱求神去醫治失眠的問題,很奇妙地,在一個月內我戒除了安眠藥,在戒藥期間,我每晚祈禱後就能安然入睡,從來沒有一晚再出現失眠的問題。從那一次起,我沒有辦法不能不承認這奇妙且充滿慈愛的救主。
從那天開始,我決定終身信靠主,並專心參與教會內事奉的工作,直到今天。我感謝主令我能得到生命的改變,並與家人的關係得以修補。將一切榮耀頌讚歸與我們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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