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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不是硬道理 聖經土地觀才是真祝福

「土地、居住與生活研討會2018」於2月9-10日舉行,主題為「吾『慌』無地!?──土地開發的信仰反思」,當中由香港中文大學王福義博士及中國神學研究院李耀坤博士分享的「開發地土X天父世界」講座,探討了香港土地供應、保育政策及聖經土地神學等問題,並勉勵教會進入社區服務寄居者。

資本主義土地觀

根據香港規劃處「香港土地用途2016」資料,香港75.7%為未建設土地,當中的41.7%為郊野公園,34.3%為未被使用的土地,包括棕地、私人土地、私人康樂土地、墳地、採礦區、禁區及軍事區等。其中棕地和私人土地各有超過1,000公頃。而根據2016年香港審計處的「住戶開支統計調查」結果,當中住屋開支佔總開支的34.3%,住私人房屋的住屋開支達到40.5%,而飲食開支則退居第二。

李耀坤博士就香港的住屋實況及資本主義土地觀指出,「香港人不是為『口』奔波,而是為『樓』奔波。」香港是全球最難負責住屋的城市,樓價與入息比率達19.4%。大部分人認為住屋是人生重要的保障及投資,願意跨代參與置業。社會文化把能否置業作為衡量個人成就的標準。他又形容,這是一種形成中的階級矛盾:社會高度獎勵擁有財富的人,將更重的軛放在貧窮人身上。他解釋,在資本主義土地觀之下,土地是個人生命的延伸,是具有排他性的勞動成果。因此,土地與人的關係由共生共存,變成只剩下擁有權。土地變成可交易的商品,只是眾多資本的其中一項,用作最大化經濟效益。土地的市場價值決定一切,只有能負擔的人才可以在當中生活,人與土地之間的感情沒有價值

截然不同的聖經土地觀

關於聖經的土地觀,王福義博士指出,土地是神創造的,並交給世人管理(詩115:16),但神並非放手不理土地(創6:12)。神對土地使用有要求,不容人玷污,不容忍不公平,也要求給予土地安息,人才會受保障。王說:「在香港,人對土地為所欲為,不理會土地能否承擔。大自然不單是人賺錢的工具,土地也是承托著人的生存環境。大地是神所創造的,人不應該破壞。」

李則提出三點信仰土地觀。首先,土地是立約的禮物,不是私有財產。「地不可以賣斷,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25:23) 人不能在土地上為所欲為,神對土地有規範。神的子民只是土地的管家,當人擁有土地時,應想起神的恩典,而不是自己的豐功偉績。第二,土地要安息 (利 25:2-7)神為所有受造物預備了休息,並要求每7年土地要守安息年,出產要給僕人、寄居和走獸享用。李說:「累積財富,要『賺到盡』,只會帶來奴役壓榨。神要求子民有另一種對待生產的態度,要與其他人分享神的供應、平安和福樂。」最後,土地代表實踐立約責任(利25:24-28)神要求至近的親屬,要贖回弟兄因際遇不佳所賣的產業。聖經中「贖回」和「親屬」來自同一個字根,原文是神作以色列的救贖者。神的子民要學習作鄰舍的救贖者,推廣一個關愛的社會文化。

資本主義土地觀認為,經濟發展就是必然、要賺到盡、土地只是商品。信仰的價值觀卻認為,人只是土地的管家,土地也要休息,而且要看顧客旅寄居。

最後,兩位講員鼓勵信徒應該反思,為何置業是成功指標。當樓價是一個重軛,參與在其中就是進入了一個不易察覺的現代奴隸制度。在教會方面,應考慮如何服務社區中的客旅寄居者,成為「至近的親屬」的代贖者,而不是由執事會決定教會用途。李舉例說:「星期一至五,丟空的教會物業有否發揮作用?假如今日你的堂會在社區消失,居民會覺得若有所失還是慶幸?」社會方面,宜反省多年的發展政策是否真的能祝福土地?我們要一味追求繁華,還是一片祝福生命的沃土?

(記者林暐皓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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