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度观点] 圣经的文学价值应受肯定

最近有内地网民抗议北京语文课本选用圣经内容,担心学童被宗教洗脑,言论在网络世界激起千尺浪,引发教育与宗教应否分离的争论。但也有人认为不必要反对课本节录圣经内容,因为圣经本身确实是文学作品,能提升语文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反对课本采用圣经内容者,以此规定为理据,认为有关做法违反国家法例。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作出回应时表示,十多年前编写该课本时,决定加入西方神话故事,故采用圣经内容;但在2015年年底修订课本时,已经决定删除有关内容,所以不会出现在今年秋季开始使用的修订课本上。

据了解,《北京语文课改教材第13册》(七年级课本)选用的圣经内容,为创世记一章记载神在六日内创造大地,以及二章中有关第七日为圣日(特别的日子),编选在标题为〈上帝创造宇宙〉的部分。课本有采用中国神话如“女娲造人”,而西方神话则选用创世记经文,目的让学生认识中西方的神话传说,扩阔视野。虽然课本采用宗教文献,却不带有宗教目的,而是促进文化的认识,因此并不违反国家法例,反对者的论据显然站不住脚。

对于基督徒,圣经是真理,并非神话传说,故此从“神话”课文中被删除,也不用感到惋惜。但另一方面,可以从文学角度来看,圣经被公认为文学瑰宝,有其优秀的文学价值,被选用在语文课本上,合情合理。事实上,上述提到的语文课本所节录的创世记内容,引用自《世界文学名著选录》,圣经内容被选用在语文课本,因其独特的文学价值,而非宗教性。圣经用词优美,蕴含各种文学创作的典范,当为文学作品阅读,并不会侵犯圣经权威,却让人的心灵得到美的滋润。

Vasco 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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