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務條例」三月實施 大陸宣教新挑戰

【本報訊】中國福音會針對中國大陸新進公佈「宗教事務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可能對教會或福音機構今後到大陸傳福音,形成不利影響,本月廿一日舉行「耶穌在中國」研討會,相關人士認為,新條例施行後,對現行「三自教會」衝擊最大。
中國福音會認為,新條例的施行將使中國政府對宗教的逼迫轉型,而新條例對於合法的三自教會的衝擊大於家庭教會和所謂化外之民的無形教會,在新條例的規範之下,有形教會在政府的期酗U可能趨於世俗化和規模化,可預期的是,未來這種教會的各種交流活動會愈來愈多,其發展與香火鼎盛的廟宇沒什麼兩樣。至於基督信仰能否維持其實質內涵,則是一項隱憂。對於新條例施行,海外教會普遍的反應是靜觀其變。
象徵中國政府積極介入管理宗教事務的新條例即將實施,對於中國政府視為「與國際接軌」的期待可能流於空談。中國福音會表示,謹慎低調是進入大陸傳福音的最高指導原則。九零年代以來,中國的地方宗教法規至今尚未修正定調,新條例即將實施顯示中國中央今後對宗教事務的管理已定調,地方如何定調有待進一步觀察。外國人在大陸傳福音,對中共而言是極為敏感的事;至於華人進入內陸傳福音,雖然沒那麼敏感,缺點是中國政府認為華人應一體適用法令規章,所以華人在大陸傳福音除了靈巧之外,務必低調。
預定三月一日施行的新條例重點包括︰宗教團體對外交流不得附宗教條件(第四條);宗教團體的設立、變更或註銷均須登記(第六條);設立宗教學院須經事前野i(第八條);宗教活動場所之設立須事先申請(第十三條);大型宗教活動同樣應事前申請(第二十二、二十四條);宗教團體的財產受法律的保障(第三十、三十一條),但政府得徵收(第三十三條);宗教團體興辦公益事業收益的使用及處分應與設立宗旨相符(第三十五條);人民的信仰不得強制(第三十九條)等。

admin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Next Post

工業福音團契步行籌款

29/01/2005 – 19 細罷特月 5765
工業福音團契(工福)定二月廿七日(星期日)下午三時 […]